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兵建工程机械公司”)就五一新区建设项目所需14米爬架租赁进行招标,现招标前期各项工作已完成。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乌鲁木齐片区五一新区项目
2.2谈判范围:该片区因项目建设所需的14米爬架租赁服务。
2.3本次预估数量详见招标文件附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提供的机械设备长期稳定运行。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租赁物资质,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具有相关租赁物的租赁、维修、保养能力。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无欠缴税款、罚款等。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投标人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信誉承诺书、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3.5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有一项合同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相关租赁物租赁业绩,需提供双方盖章的合同复印件及结算证明(必须提供发票、结算单等相关证明材料,仅提供合同视为虚假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租赁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4.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http:****/
4.3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大写金额: 叁佰 元整),投标报名后缴纳(凡报名者,均需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缴纳账户与投标保证金账户一致(必须以投标单位账户进行转账,禁止个人账户转账),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只提供收据,缴纳时注明乌鲁木齐片区工程机械招标文件购买费。
4.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租赁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4.5开标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租赁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5.1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须知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若有),并在获取投标资料时提交给招标人。
5.2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的形式转入招标人账户。
5.3 招标人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
5.4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回。
5.5 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5.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或未参加投标的;
5.5.2宣布中标后,投标人未能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5.5.3 投标过程中出现与其他投标人IP地址一样,被判定为围标串标的;
5.5.4 投标报价中无特殊情况二次报价高于一次报价的。
以上费用须打入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草湖兵团分行营业室
账号:****10082
需在备注栏明确资金用途、招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资审通过的企业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阶段,线上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第十一师国有企业租赁平台发布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线上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签章完整的投标文件扫描件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租赁平台提交(上传至投标附件),如有授权委托人请上传授权委托书。
6.2招标文件提交地点:http:****/
6.3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4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地址:乌鲁木齐片区五一新区项目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刘建军 联系电话:****
经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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