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合肥美术馆办公家具和公共区域座椅购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投标人业绩”的备注修改为“注:1.业绩项目为已完成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及已完成证明材料扫描件,若上述材料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等关键评审内容时,须同时提供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加以明确说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投标文件中是否需要提供标“◆”技术参数的检测报告的疑问。 答:无需提供。 2、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的“技术参数及要求”的疑问。 答:该评分项以投标响应表作为评审依据。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合肥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合肥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