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乐东县****
海沙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省乐东县****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乐东县县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海南省乐东县****
本工程主要包括(1)岸线整治修复总长约3814m:其中人工补沙岸段长为2200m,人工补沙量约65.89万方,同时建设14道离岸堤(总长1780m)和3道丁坝(总长390m);滩面整理岸段长1614m。(2)对现有岸线后方200m范围内进行海防林退塘补植,修复补植面积约765.35亩,同时对电厂栈桥北侧滩面进行植被修复,修复面积约114.4亩。
项目地点:海南省乐东县****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海沙招标分为1个包件,投标人根据能力进行参与。
包件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 海沙 | 中粗沙 | m3 | 300000 |
2.3 付款条件:
材料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每月20日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开具国家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予甲方后,甲方次月支付该笔结算金额的70%,剩余已结算货款金额的27%视甲方资金情况支付,余下已结算货款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对应使用的工程部位验收合格后进行返还。
2.4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非货币,使用非货币方式支付时,乙方自愿接受,且贴息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海沙销售相关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3.3 信誉要求:投标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列入中国交建企业黑名单。
3.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6 月 4 日 10 时 40 分至 2025 年 6 月 9 日 10 时 4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6 月 24 日 10 时 4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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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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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砂 粗砂 | 海沙-中粗沙 | 立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