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告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 2025 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着力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新机制,促进粮食单产提升,我县****
一、榜单名称
水稻超高产栽培技术集成与示范。
二、项目资金
资金10万元,从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列支。
三、考核指标
1.百亩示范片1个,亩产850公斤;
2.集成凤台县水稻超高产栽培技术模式1套;
3.举办现场观摩会2次以上,培训人数不少于100人;
4.验收合格后,资金一次性补助给揭榜单位。
四、揭榜指南
(一)揭榜单位要求
1、揭榜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鼓励农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牵头揭榜,与凤台县具有一定农业科研合作基础的单位优选揭榜;高校、科研院所牵头的,应联合凤台县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联合揭榜。联合揭榜应签订揭榜合作协议(加盖公章),在协议中明确各方任务、经费及知识产权分配权益。
2、揭榜单位在项目相关领域有较强的科研实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稳定的科研队伍,有能力完成项目任务;
3、揭榜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换揭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4、揭榜单位应对揭榜项目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是揭榜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学术背景、科研能力、技术成果和组织管理能力;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三)揭榜流程
1.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自愿申报,填报《“揭榜挂帅”项目揭榜申报表》(见附件),申报表及相关申报材料应在规定时间报送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申报截止时间为****。
2.专家评审。县****
3.结果公示。评审结果报县****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 2 份,主要包括:
(一)《“揭榜挂帅”项目揭榜申报表》;
(二)揭榜单位相关生产、科研业绩证明材料,包括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相关获奖证书、实验室、试验设备、试验田图片等;
(三)揭榜单位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职 称证明等复印件,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全职工作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相关学术著作、论文等首页;科研奖励证书;有效知识产权证书;学术组织、重要学术期刊任职及重要学术会议大会报告等证明材料;成果开发、转化、应用推广及经济、社会效益等证明材料;
(四)如有联合揭榜单位的,还需提供参与揭榜单位的合作协议。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孙明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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