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地铁12号线自动贩卖机、充电宝及储存柜项目
询比招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
大连地铁12号线自动贩卖机、充电宝及储存柜项目(项目编号:****),项目价格不低于2.6万元,招商人为点击登录查看。现对该项目进行招商,方式为询比模式。
2.1 项目概况:本次招商项目位于大连地铁12号线各车站内,其中蔡大岭站2台(1台自动贩卖机、1台充电宝)、黄泥川站2台(1台自动贩卖机、1台充电宝)、龙王塘站3台(1台自动贩卖机、1台充电宝、1台储存柜),塔河湾站2台(1台自动贩卖机、1台充电宝),旅顺站3台(1台自动贩卖机、1台充电宝、1台储存柜),铁山站2台(1台自动贩卖机、1台充电宝),新港站2台(1台自动贩卖机、1台充电宝)。现场经营点位位置可视公安、消防管理单位及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相关工作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2.2 招商内容、范围:地铁12号线自动贩卖机、充电宝及储存柜项目,招商采取收取固定租金的合作模式,自动贩卖机每个点位不超过0.55㎡,柜体规格(长*宽*高)不超过660*800*2020mm,充电宝每个点位不超过0.16㎡,柜体规格(长*宽*高)不超过400*400*1600mm,储存柜每个点位不超过0.5㎡,柜体规格(长*宽*高)不超过900*500*1900mm。设备电费根据双方协商另行约定。
3.1 项目参与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中选后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分租或转为其他形式开展经营活动;
3.3 其他要求:(1)项目参与方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4.1获取时间:2025年6月 5日至2025年6月 9日止,每天9:00-11:30、13:30-16:30。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项目参与方,请在规定时间内在地铁12号线分公司(详细地址:大连市****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6月 13日 9 时 00分(北京时间)。
5.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项目参与方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现场递交至 大连市****
2025年6月13 日9时 00分(北京时间),大连市****
7.联系方式
招 商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大连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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