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东方市生猪活体储备承储企业
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生猪活体储备工作机制,我委拟遴选1家生猪养殖企业作为我市的生猪活体储备企业。欢迎企业报名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业主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二、项目服务内容:承担我市生猪活体储备任务,具备一次性生猪活体储备数量不低于1013头(110公斤/头以上)的场地规模和能力,在生猪市场发生波动时,有效配合政府做好生猪产品投放,维护我市生猪市场秩序稳定。政府对承储企业给予资金补贴,补贴标准参照《东方市生猪活体储备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执行。
三、报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猪养殖企业。
(二)生猪养殖基地场必须在东方市境内,生猪养殖基地场应符合《海南省省级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资质条件》(见附件3)的规定要求。
(三)有组织、管理基地场的能力,有稳定的销售网络。 (四)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五)能够承担东方市生猪活体储备安全责任及肉类市场、储备管理等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四、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 东方市生猪活体储备承储企业申报表(见附件2);
(2) 申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养殖场动物防疫合格证复印件;
(4) 养殖场布局平面图;
(5) 养殖场兽医防疫管理规定;
(6) 养殖场饲养管理规定;
(7) 养殖场工艺流程图。上述报名材料一式叁份,复印件的,需查验原件。
五、报名时间:2025年6月5至6月9日。
遴选评审办法:本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报名、市相关职能部门现场查验综合评估打分方式,择优确定中标企业;若只有一家企业报名,不影响评审,经市相关职能部门综合评估确认中标单位,并将中标结果在东方市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后,由市发展改革委与选定企业签订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六、报名地址:东方市****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特此公告。
1.《东方市生猪活体储备工作实施方案》
2.东方市生猪活体储备承储企业资格申请表
3.海南省省级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资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