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城发
YICHANG CITY DEVELOPMENT
及临时机械租赁(标包一第二次))企业场外询价公告
项目名称
中南一路与岳湾路交会处居住项目(B、C地块)EPC总承包-吊车及临时机械租赁(标包一第二次)
项目编号
CFJGZB-2025-47
采购人
预算金额(元)
754600.00元
项目类别
□ 工程 ☑货物 ☑服务
控制总价(元)
标包一(吊车类): 145000.00元
联系人
文工
联系电话
****
服务期限
接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进场施工。
工程或交货或服务地点
中南路
询价开始时间
****
询价结束时间
**** 09时00分
资格评审标准
1、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报价,报价文件盖章必须使用其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报价;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评审标准
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等其他证件一致;
2、供应商按照要求填写报价表,报价唯一且未超过采购控制价;
3、 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报价文件组成
加盖公章的报价表及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中要求其他资料,报价单价或总价高于控制价,其报价无效。
如采购人有特殊要求,可以增加要求证明材料。
电子报价文件按要求上传,纸质文件无。(电子报价文件指:打印盖章的PDF扫描件)
供应商中标后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或扫描件以供采购人核实,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报价文件递交
1、电子报价文件应登录宜昌城市****
2、询价时间截止后,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1小时内完成报价文件的解密;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未规定时间之前解密报价文件的,其报价无效。
报价评分标准
资格条件符合者,以除税总价最低者作为成交供应商;若最低价供应商出现多家时,以报价文件上传时间在前者优先,招标采购平台系统显示的上传时间即为报价文件上传时间。
被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严重违约重点关注对象且在影响期内的或宜昌城发集团建设项目合作单位优良、不良行为公示(https://www.yccf.cn/gongshigonggao.html),严重失信名单公示信用等级为D级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报价,按投标总价上浮50%进行评审。
采购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按采购人、业主方及设计图纸施工。
费用、支付及其他事项
1、结算单价包含材料费、运输费、筒仓费、外围协调费、税金等。
2、干混砂浆储料罐需满足现场施工要求(不小于2个)且租赁费不计,运输费不限距离含在单价内。
3、 结算量: 甲乙双方送货收货负责人共同对货物数量进行计量验收,记入甲方收货单,结算时以甲方收货单所确认的数量为准。袋装干混砂浆在散装干混砂浆结算价的基础上每吨增加40元,包含包装袋费用、包装人工费及上、下力资费。
4、结算价=含税基准价*(1-下浮率),含税基价为干混砂浆进场前一月的含税《宜昌市****
5、交付规定
(1)交付时间:甲方有用料需求时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具体时间以甲方实际通知的方式为准,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将材料运至甲方工地。甲方仅确保收货地点的施工断面内道路车辆可以正常通行。
(2)收货地点: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定的存放地点。
(3)收货方法:以收货负责人验收确认后签字为准。
(4) 运输方式及费用: 由乙方自费运货并卸至甲方工地指定地点。
6、付款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三峡e链电子凭证、银行承兑汇票等。
付款比例:
(1)每年1、4、7、10月支付至材料结算金额的60%;
(2)供货完成后支付至材料结算金额的70%;
(3)供货完成后1年支付至材料结算金额的80%;
(4)供货完成后2年支付至材料结算金额的90%;
(5)供货完成后3年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
7、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表中所提供的各种货物的数量为暂估数量,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供应商不得以供应数量有变化为理由对单价进行变更。结算数量以采购人验收合格产品数量为准据实结算。
8、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宜昌城发集团供应商履约行为管理办法(试行)》中诚信履约的相关规定,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
9、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现场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供应商在生产、运输以及供货过程中造成的事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给供应商工作人员自身、采购人及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10、供应商必须为己方务工人员购买相应的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等保险。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乙方负责施工中的一切安全责任,承担与之相关的一切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并不得使甲方受到牵连。
11、质量要求: 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创优要求:17#楼获评湖北省建设优质工程(楚天杯)。
12、安全生产要求: 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其中17#楼达到省、市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13、涉及本项目建材可以采用磷石膏的应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加强磷石膏建材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如采购人接到业主单位变更通知后,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磷石膏产品的应用。
供应商履约管理
供应商应当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供应商未在约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不诚信行为上报城发集团将其列入严重违约重点关注对象,影响期一年(影响期内将影响供应商参与采购人其他项目投标,一般采用最低价方式评审的,按投标总报价上浮50%进行报价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评分项设置其他扣分项,评审得分扣10分,具体详见各采购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