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的通知
和平镇人民政府、上安乡人民政府、什运乡人民政府: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25〕323号)和县****
此项资金收入列2025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类05款相关项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请贵单位收到批复后20日内将绩效目标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请按照《海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财农规〔2021〕10号)、《关于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琼财农〔2022〕370号)、《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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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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