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东方市****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磋商共一个包,东方市****一项。项目拟建设 1条规划路,道路红线宽度 18m,长度为 575.361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为双向两车道,设计 30km/h。主要建设内容有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方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方市****)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道路(或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级别职称资格。
3.4、供应商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提供诚信档案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06月 05日 16时 00分到 2025年 06月 12日 17时 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6月 16日 15时 00分
递交方式:海南省海口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06月 16日 15时 00分
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七、其他
项目概况
东方市****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南省海口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 06月 16日 15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编号:****
二、采购名称:东方市****
三、采购内容:本次磋商共一个包,东方市****一项。项目拟建设 1条规划路,道路红线宽度 18m,长度为 575.361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为双向两车道,设计 30km/h。主要建设内容有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
四、招标控制价: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 678400元(暂定价格,最终服务费以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工程设计费按报价下浮率下浮后的金额为准)。
五、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0日历天;
六、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道路(或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级别职称资格。
3.4、供应商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提供诚信档案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时间:2025年 06月 05日至 2025年 06月 12日,每天上午 09:00至 12:00,下午 14:3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人民币 300.00元(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持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法定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 06月 16日下午 15: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时间:2025年 06月 16日下午 15:00(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十、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十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方市市政园林环卫事务中心
地 址:东方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
联 系 人: 王宣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