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九龙坡校区综合改造工程电梯
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点击登录查看九龙坡校区综合改造工程电梯》答疑及补遗发布如下:
答疑部分:
问题1:异议:
招标文件商务评分要求:
产品性能(3 分)
1、层门锁、轿门锁机械耐久度次数不小于1000 万次,得1 分,否则不得分。
注:需提供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2、层门锁、轿门锁电气触点耐久度次数不小于1000 万次,得1 分,否则不得分。
注:需提供带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3、曳引机满足GB/T22670-2008,1 级能效的得1 分,否则不得分。
注:需提供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评分条款设置问题一、完整全套的电梯层门锁、轿门锁自身整体就包含了机械和电气部分,并且做耐久试验时不会也不应该分别测试,所有电梯制造商均如此,此处可以做市场调研(如向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重庆)等咨询),如检测报告上有分别体现的,则是故意为之,并且为加分进行的定制,排斥了其他潜在制造商投标;建议调整评分条款,将条款进行整合:如层门锁、轿门锁整体(均含机械和电气装置)
问题二、招标要求的层门锁、轿门锁仅为电梯全部安全部件的一小部分,电梯曳引机制动器、门机系统的安全可靠性、稳定性、耐用性、使用寿命等指标在电梯整机中远远高于层门锁、轿门锁;此处避重就轻的放弃了重要部件的性能情况,与电梯行业实际情况不符,与招标需求的电梯整机性能不符;建议增加如电梯曳引机制动器、门机整机系统等重要关键部件使用寿命测试可靠性的加分条款;
问题三、评分见证材料要求“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报告”,如制造商自己成立拥有的取得的国家级CNAS认证的实验室(同属国家认可机构)出具,自己给自己出具的报告同样满足评分条款要求,即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不具有可信度权威性等,评分方法见证材料有严重的漏洞,建议调整为:需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问题三、以上该条评分条款整体均为技术得分,应该为技术部分评分,不应该为商务条款部分评分。
综上,请进行合理的修订。
回复:问题一:本条要求已作调整,详见本项目补遗部分。
问题二: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三:本条要求已作调整,详见本项目补遗部分。
问题2:第五章供货要求:3.3.6红外线光幕(要求进口);现在产品都是特别成熟稳定的都要第三方检测,电梯产品都是国内生产,且光幕单一电梯部件如单一进口或许跟电梯匹配还偏差且后期维修更换更麻烦增加费用及时长,建议去掉进口要求.
回复:本条要求已作调整,详见本项目补遗部分。
问题3:第五章供货要求:3.3.6红外线光幕(要求进口);现在产品都是特别成熟稳定的都要第三方检测,电梯产品都是国内生产,且光幕单一电梯部件如单一进口或许跟电梯匹配还偏差且后期维修更换更麻烦增加费用及时长,建议去掉进口要求.
回复:本条要求已作调整,详见本项目补遗部分。
问题4:质疑一、招标文件技术评分部分:电梯乘坐舒适性(5分) 投标电梯门机采用原厂原品牌自生产,且电梯门机开门噪音平均值≤50dB(A),且关门噪音平均值≤52dB(A)的得5分,50dB(A)<投标品牌门机电梯开门噪音平均值≤52dB(A),且52dB(A)<关门噪音平均值≤55dB(A)的得3 分,其余得1分。
注: 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问题:根据国家规范TSG T7001—2023《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中对开关门噪音值的要求:“额定速度≤2.5m/s的电梯,开关门噪音≤65dB”,招标文件评分要求严重超过国标要求,并且相同的评分条款开门噪音(≤50dB(A))和关门噪音(≤52dB(A))不一致,与电梯行业不符,与实际需求不符,有为某品牌定制的嫌疑,请合理合规合法并与电梯行业相适应、与实际需求相符的进行修订!
建议修改为:投标电梯门机采用原厂原品牌自生产,且电梯门机开门和关门噪音平均值≤55dB(A)的得5分,55dB(A)<投标品牌门机电梯开门和关门噪音平均值≤60dB(A)的得3 分,其余得1分。
注: 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质疑二、招标文件技术评分部分:重要指标(5 分)1.平层精度≤±4mm,得2 分;≤±5mm,得1 分,不满足评0 分;
2.开关门时间≤4s,得1 分:>4s,得0 分;
注:提供以上功能要求按本项目载重参数、速度参数相对应的电梯型式试验报告(制造商加盖公章)。
问题:能体现以上评分参数值的见证材料均为电梯整机型式试验报告,根据TSG T7007—2022《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和电梯制造商进行样机型式试验的常规,在整机产品型号、主要配置、安全部件等不变化的情况下,载重参数和速度参数向下覆盖的原则,厂家的整机型式试验报告的载重和速度参数均高于招标要求,大多没有与本项目载重参数和速度参数完全对应的样机型式试验报告。如有,则是在招标文件编制前某品牌进行了定制,排斥了其他品牌及投标人,建议修订为合理的:提供以上功能要求同型号覆盖本项目载重参数、速度参数的电梯整机型式试验报告(制造商加盖公章)。
质疑三、招标文件技术评分部分:重要指标(5 分)3.电梯曳引钢带或电梯钢丝绳弯曲疲劳试验,试验次数由高往低排名,试验次数最多且外观未见任何裂痕和损伤的得2 分,试验次数第二且外观未见任何裂痕和损伤的得1 分,试验次数第三且外观未见任何裂痕和损伤的不得分。
注:提供投标品牌制造商经国家电梯质量监督试验中心出具的委托试验报告(制造商加盖公章),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问题:电梯行业曳引钢丝绳和钢带均为第三方配套厂家根据各品牌的技术要求进行定制,自行到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检验检测;并且钢丝绳的检验检测单位均为国家金属制品检验检测中心。国家电梯质量监督试验中心主要以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安全部件型式试验、电梯主要部件检验检测为主营业务的检测监测机构,并且在全国有多个同级别不同名称的国家级电梯型检机构,招标文件评分条款见证材料仅限制在“国家电梯质量监督试验中心”,有为提前在该中心做检测某品牌定制的嫌疑,排斥了其他投标人,建议修改为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复印件(制造商加盖公章),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回复:质疑一:本条要求已作调整,详见本项目补遗部分。
质疑二:本条要求已作调整,详见本项目补遗部分。
质疑三:本条要求已作调整,详见本项目补遗部分。
问题5:问题一、招标需求的1号、2号乘客电梯(食堂电梯,贯通门),提升高度11.1米,停靠1、3层;未见2层停靠设置层站门,即1层到3层的门地坎间的距离大于11m,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T7001-2023中到达和离开轿顶的安全措施:相邻两层门地坎间的距离大于11m,需设置中间安全门等措施满足验收规范。招标文件未明确,请问安全门等满足验收规范的措施由谁提供,是否包含在招标范围内,请明确!
问题二、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部分:类似业绩(9 分)一、代理商投标的业绩要求:在满足业绩资格条件的基础上(资格业绩不参与评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条第3.1 款或3.2 款业绩的要求每增加1 个投标人业绩或投标货物制造商业绩得3 分,最多得9 分。
异议:按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代理商投标的可以提供投标货物制造商的业绩得分,完全不能体现代理商自身能力、行业经验、安装和售后能力,抗风险能力,与制造商的协调配合能力等;与业绩甲方要求的初衷违背,与电梯行业和招标需求不相适应,建议代理商投标的,取消提供投标货物制造商业绩加分的条款,即:类似业绩(9 分)一、代理商投标的业绩要求:在满足业绩资格条件的基础上(资格业绩不参与评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条第3.1 款的要求每增加1 个投标人业绩得3分,最多得9 分。
回复:问题1:安全门由电梯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关土建由建设单位另行组织实施。
问题2:本条要求已作调整,详见本项目补遗部分。
问题6:3.电梯曳引钢带或电梯钢丝绳弯曲疲劳试验,试验次数由高往低排名,试验次数最多且外观未见任何裂痕和损伤的得 2 分,试验次数第二且外观未见任何裂痕和损伤的得 1 分,试验次数第三且外观未见任何裂痕和损伤的不得分。注:提供投标品牌制造商经国家电梯质量监督试验中心出具的委托试验报告(制造商加盖公章),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请问此要求需要电梯为电梯制造商原厂原品牌吗如果不是为何要将此条款设为评分,电梯曳引钢带或电梯钢丝绳都是由钢丝绳国内提供的,电梯制造商都是采用的外购,而并非电梯制造商自行生产。既然此技术实力都不属于电梯制造商自己的技术实力,为何要设定为评分。如果贵司对钢丝绳或钢带有要求,直接作为技术要求即可,设定为评分不合理,因为此钢丝绳公司的生产能力并非代理电梯制造商的技术实力,而且本次投标是电梯投标,钢丝绳也只是作为电梯中的一个部件而已。
回复:本条要求已取消,具体调整内容详见本项目补遗部分。
问题7:3.电梯曳引钢带或电梯钢丝绳弯曲疲劳试验,试验次数由高往低排名,试验次数最多且外观未见任何裂痕和损伤的得 2 分,试验次数第二且外观未见任何裂痕和损伤的得 1 分,试验次数第三且外观未见任何裂痕和损伤的不得分。注:提供投标品牌制造商经国家电梯质量监督试验中心出具的委托试验报告(制造商加盖公章),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请问此要求需要电梯为电梯制造商原厂原品牌吗如果不是为何要将此条款设为评分,电梯曳引钢带或电梯钢丝绳都是由钢丝绳国内提供的,电梯制造商都是采用的外购,而并非电梯制造商自行生产。既然此技术实力都不属于电梯制造商自己的技术实力,为何要设定为评分。如果贵司对钢丝绳或钢带有要求,直接作为技术要求即可,设定为评分不合理,因为此钢丝绳公司的生产能力并非代理电梯制造商的技术实力,而且本次投标是电梯投标,钢丝绳也只是作为电梯中的一个部件而已。
回复:本条要求已取消,具体调整内容详见本项目补遗部分。
问题8:投标电梯门机采用原厂原品牌自生产,且电梯门机开门噪音平均值≤50dB(A),且关门噪音平均值≤52dB(A)的得 5分,50dB(A)<投标品牌门机电梯开门噪音平均≤52dB(A),且 52dB(A)><关门噪音平均值≤55dB(A)的得 3 分,其余得 1分。>
国家对开门、关门指标要求都是一样的,为什么招标评分要求确定开门、关门要求不一致,同一的得分就参数值不一样。难道是根据墨家电梯制造商的参数提的要求,这条要求完全违背了国家标准要求,国家验收标准要求满足国标即可。招标要求确如此苛刻,请务必公正处理。
回复:本条要求已作调整,详见本项目补遗部分。
问题9:投标电梯门机采用原厂原品牌自生产,且电梯门机开门噪音平均值≤50dB(A),且关门噪音平均值≤52dB(A)的得 5分,50dB(A)<投标品牌门机电梯开门噪音平均≤52dB(A),且 52dB(A)><关门噪音平均值≤55dB(A)的得 3 分,其余得 1分。>
国家对开门、关门指标要求都是一样的,为什么招标评分要求确定开门、关门要求不一致,同一的得分就参数值不一样。难道是根据墨家电梯制造商的参数提的要求,这条要求完全违背了国家标准要求,国家验收标准要求满足国标即可。招标要求确如此苛刻,请务必公正处理。
回复:本条要求已作调整,详见本项目补遗部分。
问题10:平层开关和超载开关选用合资品牌。
请招标人明确限定合资品牌的原由。国内优质品牌(不合资品牌、国产品牌)的技术实力高于有些合资品牌,并且也能满足招标技术要求。不要提出偏向性、指向性较强的要求,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回复:本条要求已作调整,详见本项目补遗部分。
问题11:平层开关和超载开关选用合资品牌。
请招标人明确限定合资品牌的原由。国内优质品牌(不合资品牌、国产品牌)的技术实力高于有些合资品牌,并且也能满足招标技术要求。不要提出偏向性、指向性较强的要求,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回复: 本条要求已作调整,详见本项目补遗部分。
问题12:招标要求:门保护系统:红外线光幕保护,100 束以上(要求采用进口光幕)。
为何非得要进口,歧视国货,崇洋媚外
有实力的电梯制造商光幕均可以作为原厂原品牌生产,并且光束大于100 束。比进口的更好,建议修改此不合理条款。
回复:本条要求已作调整,详见本项目补遗部分。
问题13:招标要求:门保护系统:红外线光幕保护,100 束以上(要求采用进口光幕)。
为何非得要进口,歧视国货,崇洋媚外
有实力的电梯制造商光幕均可以作为原厂原品牌生产,并且光束大于100 束。比进口的更好,建议修改此不合理条款。
回复:本条要求已作调整,详见本项目补遗部分。
问题14:安全部件: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电梯门锁装置要求由制造商自生产,。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曳引机、控制柜、调速装置、控制装置、门机都要求原厂原品牌。
但是只有安全部件要求提供型式实验报告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此要求不合理。既然都要求原品牌,招标文件要求的出门机意外,其他的部件电梯整机报告里面都具有,并且整机报告里面写明了部件品牌。为了公平公正即合理,建议更改为曳引机、控制柜、调速装置、控制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层门门锁、轿门门锁采用原厂原品牌,均需要提供本次投标电梯型号的整机型式试验报告证明材料。由于国家规定的整机报告里面没有门机,所以门机原品牌需要单独提供门机的试验报告。
既然是要求原厂原品牌,就该一视同仁,都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回复:本条要求已作调整,详见本项目补遗部分。
问题15:安全部件: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电梯门锁装置要求由制造商自生产,。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曳引机、控制柜、调速装置、控制装置、门机都要求原厂原品牌。
但是只有安全部件要求提供型式实验报告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此要求不合理。既然都要求原品牌,招标文件要求的出门机意外,其他的部件电梯整机报告里面都具有,并且整机报告里面写明了部件品牌。为了公平公正即合理,建议更改为曳引机、控制柜、调速装置、控制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层门门锁、轿门门锁采用原厂原品牌,均需要提供本次投标电梯型号的整机型式试验报告证明材料。由于国家规定的整机报告里面没有门机,所以门机原品牌需要单独提供门机的试验报告。
回复:本条要求已作调整,详见本项目补遗部分。
问题16: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以总公司名义投标,在重庆设有分公司,可否委托重庆分公司员工作为授权代表参与投标,提供重庆分公司养老保险证明即可
回复:在法律上,总公司与分公司属于同一法人主体(《公司法》第十四条),总公司可以授权分公司员工作为投标代理人,本项目投标人可委托分公司员工作为授权代表参与投标,并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1.授权委托书:必须以总公司名义出具授权书,明确授权分公司员工代表总公司参与投标,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2.养老保险证明:若分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需提供分公司名义的养老保险证明(需体现员工姓名、参保单位名称及缴费记录),同时附上总公司与分公司的隶属关系证明(如营业执照、分公司登记资料等)。
问题17: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以总公司名义投标,在重庆设有分公司,可否委托重庆分公司员工作为授权代表参与投标,提供重庆分公司养老保险证明即可
回复:在法律上,总公司与分公司属于同一法人主体(《公司法》第十四条),总公司可以授权分公司员工作为投标代理人,本项目投标人可委托分公司员工作为授权代表参与投标,并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1.授权委托书:必须以总公司名义出具授权书,明确授权分公司员工代表总公司参与投标,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2.养老保险证明:若分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需提供分公司名义的养老保险证明(需体现员工姓名、参保单位名称及缴费记录),同时附上总公司与分公司的隶属关系证明(如营业执照、分公司登记资料等)。
补遗部分: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部分“产品性能(3分)”调整为:
产品性能(3分) | 1.修改为层门锁、轿门锁整体动作寿命不小于1000万次,得分1分,否则不得分。 注: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2、制动器动作寿命不小于1500万次,得1分,否则不得分。 注: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3、曳引机满足GB/T22670-2008,1 级能效的得1 分,否则不得分。 注: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类似业绩(9分)”调整为:
类似业绩(9分) | 一、代理商投标的业绩要求 在满足业绩资格条件的基础上(资格业绩不参与评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第3条业绩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业绩的得3分,最多得9分。 二、制造商投标的业绩要求 在满足业绩资格条件的基础上(资格业绩不参与评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第3条业绩要求每增加1个业绩得3分,最多得9分。 投标人以制造商身份投标的,提供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以代理商身份投标的,同时提供投标人业绩和投标货物制造商业绩;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视为无效。 业绩证明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第3.3款相关要求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提供。 |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技术部分“电梯乘坐舒适性(5分)”调整为:
电梯乘坐舒适性(5分) | 投标电梯门机采用原厂原品牌自生产,电梯门机开门和关门噪音平均值统一,电梯门机开门、关门噪音平均值≤50dB(A)的得5分,50dB(A)<投标品牌门机电梯开门、关门噪音平均值≤55dB(A)得3分,其余得1分。 注: 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重要指标(5分)”调整为:
重要指标(5分) | 1.平层精度≤ ±4mm,得2分;≤±5mm,得1分,不满足评 0分; 2.开关门时间:≤4s,得1分:>4s,得0分; 注:提供以上功能要求同型号覆盖本项目载重参数、速度参数的电梯整机型式试验报告(制造商加盖公章)。 3电梯光幕采用原厂原品牌,防护等级≥IP65,光幕满足100束基础上,每增加30束加0.5分,最多加2分。 注: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复印件(制造商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三、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3.2.5调整为:“曳引机、控制柜、调速装置、控制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层门门锁、轿门门锁采用原厂原品牌,均需要提供本次投标电梯型号的整机型式试验报告证明材料,门机原品牌需要单独提供门机的试验报告”。
3.3.6调整为:“门保护系统:红外线光幕保护,100束以上(进口品牌或国产品牌均可)”。
3.2.7调整为:“平层开关和超载开关选用合资品牌或国产品牌均可”。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14时30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调整为:****14时30分。
招标文件与补遗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为准。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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