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32号
受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宁波展昊”)委托,定于****,在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以下简称稀交所)开展原辅材料铝粒线上竞价采购,现将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品信息
该商品起拍价为2.5万/吨,该报价为含税价,报警价为本次交易标的的最低价。交易商每次报价需以100元/吨的整数倍进行递减报价,最大减价幅度不超过1000元/吨,买卖双方履约保证金比例为拟采购货物总价的1%。请交易商提前登录交易系统,仔细查阅起拍价、报警价、最小减价幅度、竞拍量等具体商品信息。
二、交易时间
****(星期一)15:00-15:30
三、参与企业要求
1.在稀交所已开户企业、银行签约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的交易。
2.因生产经营需求,意向供应商必须为集团供应商库企业,提供近三个月内对应产品销售合同,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税务网站截图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
3.参与交易企业应充分了解竞价交易、知悉《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现货竞价交易市场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能够自行承担风险及责任。
四、竞价交易规则
本次标的设立为一个,标的为30吨,竞价采用“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成交规则,同一交易商不允许连续报价。竞价交易倒计时为180秒,若倒计时结束前无最新有效报价,则交易结束;若倒计时结束前出现新的有效报价,交易时间将自动顺延180秒。
交易规则详见稀交所网站(www.repe.com.cn),依次点击“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现货竞价交易市场管理办法(试行)》”,交易商参与交易前请仔细阅读相关管理制度,参与本次交易即视为同意遵守稀交所交易规则,自愿承担相关交易风险。
五、交易流程
在交易时间内登录稀交所交易系统,依次点击“现货竞价”—“交易场次”,进行相关交易操作。卖方出价时按当前标的出价的1%冻结履约保证金;出现下一个最新报价时,卖方保证金自动释放。卖方需将拟参与竞价的标的保证金及手续费足额入金,否则不能出价。参与交易商请提前入金并主动查询到账情况,确保交易结算账户余额足额。如有任何资金问题,请及时联系稀交所协助处理(客服中心:400-999-3589)。
六、技术要求
1.外观和包装标准
铝粒表面应为银白色,表面光滑、清洁、无油污、杂质及气泡,要求采用塑料编织袋防潮包装。
2.标识
产品标签应注明公司名称、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总重量、净重量。
3.产品检验单
每批产品应提供随货产品检验单,注明:供方名称、产品名称和牌号、批号、净重、件数、各项分析检验结果及供方质量检验部门印记、出厂日期。
七、结算和合同
竞价成交后,买卖双方根据成交结果(含增值税税率13%,不含税价格不变,含税价格根据国家新发布的税率进行调整)签署买卖合同,货到票到月结承兑结算,签订合同后双方按合同约定完成后续事宜。
八、异议及违约
违约情形的认定及违约责任按照买卖双方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未约定的,按《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现货竞价交易市场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条款执行。本次交易由买卖双方自主办理商品货物所有权转移,稀交所仅为交易双方提供交易平台,若发生交易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稀交所不对双方达成的协议提供任何履约担保,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稀交所概不承担。
九、结果公示
本次交易的交易结果,将通过稀交所官网、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进行公示。
十、未尽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以稀交所解释为准。
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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