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具有相应的研究能力或足够技术支持。 |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主要单位,参与过1项与本项目研究领域相关的科技项目。 |
财务要求 | / |
信誉要求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5)在 信用中国 网站(http:****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 (6)在近三年(****至报价截止之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人员有行贿等犯罪行为(须提供无行贿等犯罪承诺函);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与课题对应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内(****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主要人员至少参与1项与本项目研究领域相关的科技项目,或获得过至少1项省部级及以上与本项目研究领域相关的科技奖励。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其他要求 | / |
3.2 | 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__1__个标段,且允许中__1__个标段 |
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