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中彩集团钢城区固废资源化中心项目建筑石料用灰岩项目一宗交易公告
公共资源交易编号:****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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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地址 转让中彩集团钢城区固废资源化中心项目建筑石料用灰岩项目一宗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上午9时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竞价平台(http:****)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拍卖标的:转让中彩集团钢城区固废资源化中心项目建筑石料用灰岩项目一宗 数量:15万吨 起始价:20.00元/吨。 一、特别声明: 1、竞买申请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竞买。 2、竞买申请人需具有良好企业信誉;有竞得履约能力和信用;无不良信用记录。 3、竞买人需持有从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及竞拍。 二、交易说明: 1、意向受让方须交纳本项目购买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 2、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间内进行现场踏勘工作,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或有重大误解等提出异议或反悔退还转让标的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受让方应该具备存放标的物所需的场地条件,不得以场地没有空间等原因影响标的物转运进度,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交易平台及拍卖公司不承担标的资产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3、本项目标的资产采用网络拍卖的方式处置,本项目拍卖活动由点击登录查看负责组织。 4、最终受让方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并向交易平台指定账户付清标的成交价款及交易费用。逾期不签署合同、不支付相关交易费用的行为,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最终受让资格,承担违约责任。 5、转让方、交易平台及拍卖公司对转让标的情况已作充分披露和展示,拍卖成交后最终受让方根据标的拍卖数量,先行缴纳成交价款及交易费用。 6、最终受让方须按照《资产交易合同》条款期限内完成标的资产移交,若超期未转运完毕标的,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该标的所有权。受让方不得在标的所属现场进行加工活动,受让方对标的物加工所需的土地、环保等方面条件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受让方必须严格按照转让方指定范围进行转运,不得擅自转运非转让范围内资产,否则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均不予退还,交由转让方处置,且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赔偿并追究受让方相关责任。 7、受让方须自行协调清运路线,如因受让方原因不能实施拉运和施工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交易平台及拍卖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和损失。 8、拍卖成交后最终受让方在开采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前,须在钢城区自然资源局办理处置申请等手续。 9、拍卖成交后,以上标的的采挖、装卸由受让方提供服务,运输、保管、保险、安全防护、灭失等事项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受让方接收、提运标的时,应做好风险防范措施,若发生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10、受让方提取以上标的时,须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环境保护措施。运输车辆应严格按照环保、交通、公安等部门的要求运输,对运输道路进行必要的维护、清扫、洒水等降低扬尘措施。道路扬尘须及时清理,不得引起当地群众意见。 11、受让方在以上标的转运过程中,须符合其他行政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违反相关规定,导致第三方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与转让方、交易平台及拍卖公司无关。 三、特别披露事项: 1、本项目挂牌价格为非含税价格。后期如需要交营业税、增值税、附加税、资源税等所有产生的税费全部由成交方承担。 2、标的资产开采量不得超出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测绘报告方量,须按照钢城区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监督指导。最终转运方量达不到成交方量的,根据比例退还成交价款及交易费用。如产生国有资产流失,最终受让方负责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四、交易方式: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拍卖转让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五、保证金缴纳: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前一天16:00前到达下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注:打款需备注标的名称) 户 名:济南市****点击登录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