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能环保、绿色采购、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国家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2)供应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3)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8时30分至****17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备案,同时登录枣庄市**** |
4.售价:0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1.截止时间:****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 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网上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相关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五、开启: |
1.开启时间:****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开启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
六、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各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见枣庄市公共资源网→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详情咨询:****)。投标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之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开评标期间投标供应商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
地 址:峄城区****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
地 址:山东省枣庄市****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林丽君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