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关于2025年第4期个人不良贷款(个人消费及经营性贷款)转让项目不良贷款转让公告
本机构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
本机构依据《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则》和《银行业信贷资
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信息披露细则》的要求,拟通过银登中心开展不良贷款转
让业务,现予以公告。
一、不良贷款基本信息
交易基准日 | **** | 未偿本金总额(元) | 112,365,731.89 |
资产笔数(笔) | 1557 | 未偿利息总额(元) | 16,717,491.56 |
借款人户数(户) | 879 | 未偿本息总额(元) | 129,083,223.45 |
加权平均逾期天数 | 513.2 | 其他费用(元) | 169,500.00 |
单一借款人最高未偿本息余额(元) | 424,138.65 | 借款人平均未偿本息余额(元) | 146,852.36 |
借款人加权平均授信额度(元) | 205,807.11 | 借款人加权平均年龄 | 43.07 |
五级分类情况 | 可疑 1260 笔;损失 297 笔 | 核销情况 | 已核销 294 笔 |
担保情况概述 | 信用 1557 笔 | 诉讼情况概述 | 未诉 1545 笔;诉讼中 8 笔;已判未执 2 笔;执行中 1 笔;终本执行 1 笔 |
注1:若无特殊说明,本表格中“加权平均逾期天数”、“借款人加权平均年龄”、“借款人加权平
均授信额度(元)”按拟转让贷款本息总额加权平均计算。
注2:逾期起始点确定标准:贷款到期后未足额偿还本金或利息即认定开始逾期,或贷款未到期但利
息已逾期即认定开始逾期。
二、时间安排
竞价报名截止时间:**** 17:00
竞价日:****
三、转让方式
转让方式:线上公开竞价
竞价方式:多轮竞价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09:00
自由竞价结束时间 **** 10:00
延时周期(分钟) 5
起始价(元) 12,190,000.00
加价幅度(元) 10,000.00
四、交易对象要求
1.交易对象资格和条件:1)需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
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1〕26号)文件、《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
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2〕1191号)文件及《银行业信贷资产
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则》(银登字〔2023〕1号)文件要求的受让方范围;
2)受让方必须在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平台完成开户手续;
3)受让方同意出让方交易条件。
2.意向受让方申请渠道:通过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业务系统进行申请。
3.意向受让方申请材料: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需提供监管机构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地方资产管
理公司需提供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核准设立或授权文件复印件(加盖公
章),以及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同意试点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保密协议(加盖公章)。
五、交易条件
1.通过项目挂牌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时,接受协议转让。
2.是否使用标准协议文本
不使用不良贷款转让业务标准协议文本。
3.是否通过银登中心办理资金业务
不通过银登中心办理资金业务。
4.保证金要求:
本次竞价不收取保证金。
5.转让协议签署要求: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功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买卖协议》,《资产买卖协议》最终以
出让方的审批为准。
6.资金支付要求:
竞价款项在转让协议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缴入指定账户。具体账户以协议约定为准。
7.档案移交要求:
标的资产竞买成交后,请最终受让方到出让方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双方需于签订
《资产买卖协议》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档案移交手续。
六、其他要求
已付律师代理费诉讼流程未终本的,可选择继续聘用该律所按原代理合同继续履行。我
行垫付诉讼费用未纳入转让范围的,基准日后法院退回该费用的,不纳入资产包权益进行转
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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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citicban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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