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点击登录查看现就2025年毕业典礼舞台服务项目比选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关于租赁设备
供应商提供的租赁设备,性能、质量应达到或优于租赁参考品牌(品牌仅参考,非强制性)。
二、关于供应商报价
(一)本项目比选原则为最低价成交法。
若报价相同时,以供应商提供的近三年完成相近项目数为准,相近项目数多的则优先;若报价相同且近三年完成相近项目数也相同,则以近三年相近项目累计金额多的优先。
近三年时间:****至****
(二)在比选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比选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比选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租赁设备、服务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备注:“投标人报价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是指:投标人报价<【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1-40%)】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比选小组应当结合项目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比选小组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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