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点击登录查看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餐饮服务部关于杏二、桃三、早餐加工部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杏二、桃三、早餐加工部厨房设备 | 1 | 批 | 1.本项目最高限价:197.55万元 2.详细技术参数见第二章《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 |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的企业法人;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补充(更正、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金华市****
电子邮件报名:详见浙师后勤网站公告附件《供应商报名须知》
4.标书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0元整。投标人应于 2025年6月 30 日16:00时前汇至指定账户(需注明“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现金、网上银行转账方式交纳,需提前打入指定账号(投标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需要在递交谈判文件的同时另外单独递交(如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如是转账支票还须提供进账凭证)。
投标保证金未以投标人单位账户支付的投标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5年7月 2 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至指定地点:金华市****,逾期送达或未按本标书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七、标书质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获得招标文件之日起(在招标文件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七个工作日内,且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否则视为各投标人均对此无异议。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7月 2 日9:30在浙师大后勤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开标(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九、资格审查
不符合本项目投标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即便取得标书,开标后一旦发现其资格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体
浙师大采购中心网(http:****)和浙师后勤网(http:****)。
十一、业务咨询
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发放与质疑、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交纳联系人:浙师大后勤公司采购中心,陈老师,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浙师大后勤服务中心餐饮服务部,沈老师,联系电话:****。
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浙师大后勤公司财务管理办公室,俞老师,联系电话:****。
十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户 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帐 号:****0139
2025年 6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