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本次标的转让底价中含点击登录查看持有的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12,607,059.41元。 3、本项目其他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备查资料,备查资料仅供参考。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标的公司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 4、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报告中无利润表,公告中数据为表企业提供,未经审计。 5、根据标的企业与莫旗自然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十六条 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在2023年8月15 日 日之前开工,在2025年8月15 日 日之前竣工。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截至目前,该土地未开工 。 6、本次标的转让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受让方受让股权后,须在股权变更时同步变更标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城投”字号,同时受让方须与标的企业配合在股权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地产项目名称变更事宜,不得使用“城投”字样。 7、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8、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点击登录查看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11、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