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推进隆安县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点击登录查看面向社会公开选择隆安高速公路出口-花周大桥、小林高速出口-宝塔工业园两条道路绿化养护费用评估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隆安高速公路出口-花周大桥、小林高速出口-宝塔工业园两条道路(全长合计约12.2公里)。
二、服务内容
对隆安高速公路出口-花周大桥、小林高速出口-宝塔工业园两条道路绿化养护工作进行费用评估,包含三年养护费用预算及价格浮动因素评估。
三、选定采购方式
本项目选定采购方式为合理低价中标,本项目不采用联合体投标。
四、上控价
评估费用控制价为1.65万元,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
五、投标单位需满足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投标人应具备评估资质;
(五)投标人有园林绿化专项资质优先(非强制);
(六)投标人有类似业绩或者与政府合作经验优先。
六、报名所需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须提供,未授权无需提供),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无需提供),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二)满足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本文第四点)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报价函;
上述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放入文件袋,文件袋封面应清晰地标明项目名称、招标人、投标人、投标日期等基本信息,文件袋需使用胶水进行密封,封口处应粘贴密封条并加盖公章,确保在递交后不会被打开或泄露,如果材料不按要求提供,则投标无效。
七、资料递交程序
符合本公告要求,有意愿承接我局上述项目的单位,请于****至****(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将材料递交到隆安县园林绿化所二楼办公室(地址:广西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678号,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71- ****)。
本次报名仅接受现场递交材料方式报名,不接受电话或网络等其他方式报名。
八、选定投标单位时间、地点
本项目将于****(星期五)在点击登录查看办公楼(隆安县****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会议,现场拆封各投标单位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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