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切换]
关于我们

【平公资建2025168号】平安大道(四矿路-开源路)道路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第二标段-招标文件

河南平顶山 全部类型 2025年06月10日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乙方宝会员用户开放,会员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平公资建****号】平安大道(四矿路-开源路)道路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第二标段-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 15:53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下载

平安大道(四矿路-开源路)道路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
(第二标段)

招标文件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代理公司:点击登录查看

日 期:二零二五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1.总则............................................................................................................................................. 18

2.招标文件...................................................................................................................................... 20

3.投标文件...................................................................................................................................... 20

4.投标............................................................................................................................................. 23

5.开标............................................................................................................................................. 23

6.评标............................................................................................................................................. 23

7.合同授予...................................................................................................................................... 24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5

9.纪律和监督.................................................................................................................................. 25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6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7

评标办法前附表............................................................................................................................... 2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2

第五章 技术规范及要求......................................................................................................................... 41

第六章 监理范围及大纲........................................................................................................................ 4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44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6

(一)投标函........................................................................................................................... 46

(二)投标函附录.................................................................................................................... 47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8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8

授权委托书............................................................................................................................... 49

三、投标保证金............................................................................................................................... 50

四、监理大纲.................................................................................................................................. 50

五、项目管理机构........................................................................................................................... 51

(一)现场监理部人员配备情况表............................................................................................ 51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52

六、资格审查资料........................................................................................................................... 53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3

(二)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54

七、业绩材料(如有).................................................................................................................... 55

八、其他材料.................................................................................................................................. 5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公资采****号】平安大道(四矿路-开源路)道路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第二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平安大道(四矿路-开源路)道路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项目代码2505-41****-566672)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平安大道(四矿路-开源路)道路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

2.2项目编号:****

2.3建设地点:平顶山市****

2.4预算金额:总投资约2400万元;

2.5工程概况:平安大道位于平顶山市****

2.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二标段:监理标段。

2.8招标范围:

第二标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质量修复的监理服务。

2.9工期或服务期限:

第二标段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10质量标准:

第二标段: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二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4、提供企业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8、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格式自拟),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并予以处罚;

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6月 11 日至2025年7月 1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3、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链接地址:http:****

办理CA证书:http:****

4、售价:0元。

五、投标截至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 7 月 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 7 月 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

4、监督单位: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F****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九、联系方式

1. 招标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

联系人:翟女士

电 话:****


温馨提示:

本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4.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3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中心网站相关信息。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

联系人:翟女士

电 话:****

1.1.4

项目名称

平安大道(四矿路-开源路)道路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

1.1.5

建设地点

平顶山市****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质量修复的监理服务

1.3.2

监理服务期限

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1.3.3

监理质量监控目标

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同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二标段”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1.5.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6.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6.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

1.6.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15天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答复

1.7

分 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8

偏 离

□不允许

◆允许,允许细微偏差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答疑、招标文件补充材料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10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其它资料

3.2.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3.3.1

投标保证金

一、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二、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前一日23时59分前;

三、递交形式:

(1)投标人打开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对应已参与投标项目依次点击“参与投标”→“费用缴纳指南”→“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平顶山银行虚拟子账户缴纳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缴纳说明单生成的银行账户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2)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3)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缴纳。

(4)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5)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有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3、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4、本项目支持以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保函的,可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电子化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电子保函申请”中自主选择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具体详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投标业务启用电子保函事宜的通知》。

5、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及时退还。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4.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7 月 2 日9 时 00分

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7 月 2 日9 时 00分

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5.2

开标程序

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及评审专家5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平顶山市****

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委员会组成方式,根据标段数量和评审工作量,可由多组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评标委员会评审。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如果有特殊情况,按实际情况推荐)

7.2.1

履约担保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为:本次监理招标控制价为审定后的建安工程费的 2 %;

注:各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0.2

词语定义

类似项目:工作内容相似或相近

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0.3

“暗标”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

10.4

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是。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10.5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无需到场。

10.6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10.7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8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9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0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1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和联系方式

质疑函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接收,质疑函的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翟女士 联系电话:****

对投标人提出的质疑,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不得推诿扯皮故意刁难,须进行实质性回应。

10.13

招标文件费

不收取

10.14

招标代理费

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规定,由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全额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

10.9

合同价款支付办法

按施工工程量月进度比例支付相应比例监理费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时无问题后30日内一次付清(无息)。(注:最终以双方签订合同的付款方式为准。)

10.10

服务承诺

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1.1监理范围包括:

对工程建设的投资、质量和工期按招标人批准的监理规划进行控制,对工程合同和信息进行管理,协调与工程建设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1.1.1施工图设计阶段,监理单位需要对投资控制、进度、安全、节能方面进行控制。

1.1.2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写好记录,写出会审纪要。

1.1.3参与招标人与承包商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检查、督促承包商严格按合同和施工规范、工程技术标准、设计要求等进行施工,监督承包商施工现场管理。

1.1.4协助业主做好开工前准备,审批开工报告复核放线,经招标人同意下达开工令。

1.1.5审查承包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和检查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及施工安全保障体系等,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1.1.6审查承包商采购清单,检查工程使用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质量和数量,督促承包商编制材料的供需计划。

1.1.7施工变更签证确认,主持施工图交底,参与设计变更的签证,复核施工变更。

1.1.8主持召开工程协调会议及综合管线协调会议,并做好会议纪要,调解有关工程建设各种合同争议,处理索赔事项。

1.1.9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检查督促施工进度、施工质量。

1.1.10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技术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

1.1.11核验合格工程量,保证支付签证的各项工程质量合格、数量准确。

1.1.12对工程投资进行控制,审核项目进度计量,对施工单位提出的付款申请进行审核。

1.1.13审核工程造价,努力降低工程费用。

1.1.14及时提供完整的监理资料,定期编制监理简报。

1.1.15组织工程预验收,协助业主进行竣工验收。

1.1.16完成监理规范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职责义务,提供其他可免费提供的监理服务。

1.1.17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省、市、区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

1.1.18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委托人临时安排的服务内容。

1.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1.2.1监理依据包括:本监理合同;招标人与施工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本工程施工图纸;与本工程相关的现行设计、施工、监理规范等。

1.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委托人的临时监理通知等。

1.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1.3.1投标人承诺拟派驻本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应为本公司在职人员,若招标人考察时发现其人员属于挂靠或非本单位人员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中标后的投标人合同将被终止,并要求中标人赔偿招标人变换监理单位而引发的所有费用。

1.3.2中标人不得转包监理业务。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更换所投报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招标人变换监理单位而引发的所有费用。

1.3.3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不得更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各专业监理人员,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更换,必须征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合同签订后中标人私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视为违约,承担违约金10000元;合同签订后监理人私自更换专业人员,每更换一人,承担违约金5000元。

投标人如需变更项目总监应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豫建建〔2015〕23号)为依据进行处理。

1.3.4中标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每周工作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否则每人每天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连续2周没按要求到达施工现场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另行选择监理公司,中标人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费用。对不称职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招标人对项目部管理机构领导工作不力且不能改变者,有权终止合同另选监理公司,中标人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费用。

1.3.5中标人应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对设计、施工阶段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1.3.6中标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提供的监理服务人员、执业水平和服务时间未达到监理工作要求的,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的,招标人可按合同约定扣减相应的监理和相关费用,或解除监理合同。中标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1.3.7因中标人原因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中标人应按照约定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3.8监理人需自行承担监理责任,不转包、不分包。

1.3.9工程质量控制:中标人必须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控制。要求从原材料进场到成品完成过程的进程质量控制。对材料、设备、施工工艺、施工技术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杜绝不合格产品出现。

1.3.10工程工期控制:中标人应严格按合同工期控制工程施工工期,负责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网络计划,定期检查网络计划执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督促审查施工单位调整网络计划,使其能够按期完工。

1.3.11工程投资控制:中标人应严格控制各项工程变更,审查工程变更的合理性。一般不得突破工程预算,负责合格项目的验收签证,以此作为招标人审查承包商工程量支付其工程款的基本依据。

1.3.12工程安全控制:中标人应承诺工程安全控制措施得力,保证不留隐患。

1.3.13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协调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中标人应承诺协调好现场各有关单位的关系,处理解决各单位之间因工程施工而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协调招标人办理与工程相关的有关手续。

1.3.1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招标人同意,根据进展需要及时安排满足监理业务开展的专业人员。

1.3.15中标人对上述:工程质量控制、工程工期控制、工程投资控制、工程安全控制、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协调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环境保护控制等未按照承诺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根据其情节轻重,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

1.4履行职责 :

1.4.1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施工图设计阶段,监理单位需要对投资控制、进度、安全、节能方面进行控制。

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需要取得招标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的签发。工程进度计划、工期顺延、工程变更和签证的批复。

1.4.2招标人有权要求监理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未经招标人同意,监理人私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视为违约,承担违约金10000元;私自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每更换一人,承担违约金5000元。监理人不 按要求改正,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因委托人更换监理单位带来的经济损失。

1.5提交报告 :

1.5.1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第一次监理例会前提交监理规划,每月底提交监理月报,其他报告随时提交,提交时一式两份。

1.6监理人所使用的办公设施、办公用品、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均由监理人自行承担。

1.7补充条款:

1.7.1中标人应该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对工程施工和保修阶段全过程提供监理服务。

1.7.2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如出现质量事故,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监理单位进行处罚处理。

1.7.3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如出现安全事故,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对监理单位进行处罚处理。

1.7.4中标人提供的监理服务不能满足要求,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提供的监理服务人员、执业水平和服务时间未达到监理工作要求的,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的,招标人可按合同约定扣减相应的监理费用或解除监理合同,中标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1.8中标人在工程开工前结合工程实际提供监理大纲,工程竣工后提供装订成册的纸质监理资料。

1.9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保留随时复查的权利,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并赔偿招标人损失等相关费用。

1.10在监理过程中,不得因施工工期延长或项目停、复工等原因,额外增加监理费。

注:以上条款,投标人应逐条全文承诺,承诺条件必须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若缺项或没有作出相应承诺,评标委员会以实质上未响应招标人要求否决其投标。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提出。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进行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本标段不允许)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规范及要求

(6)监理范围及大纲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到招标监督机构和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通知在招标监督机构和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内容: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的监理费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所需的成本及加班费、各种补贴、劳保费、保险费、医疗费、差旅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交通费、管理费、税金及利润等一切费用。

3.2.2投标人应根据工程情况,结合自身投入的管理人员及设备情况,对监理范围内的各项费用综合考虑。

3.2.3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监理期间的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并计入报价,以后不予调整。

3.2.4投标人只能提出一个不变的投报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

3.3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资格审查资料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内容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3.6备选方案(不接受)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规范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特别注意事项

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电子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项目,开标时需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电子化投标

(一)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

(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文件格式为:xxx公司+项目编号.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文件格式为:xxx公司+项目编号.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人随身携带。

注:(1)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所生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仍为一个电子文件,投标人制作电子化投标文件时应将所报标段全部勾选后制作生成。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三)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

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6、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本项目为电子投标,不涉及此项。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file)到平顶山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中标后中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开标程序

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9.6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电子签章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人员要求

信誉要求

其他要求

2.1.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监理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质量监控目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报价

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综合评分部分(满分100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15 分

技术部分: 65 分

综合部分: 20 分

投标人综合得分=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综合标得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值为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算术平均值具体计算规则为:

a.有效投标文件在5家(不含5家)以上时,评标基准值为各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

b.有效投标文件为5家及其以下时,各投标人投标报价中不再去掉最高和最低值,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值的计算。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评标报价-评标基准值)/评标基准值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

(1)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15分)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15分)

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值的得15分,每比评标基准值高1%在15分基础上扣0.5分,扣完为止;每比评标基准值低1%在15分基础上扣0.5分,扣完为止。不足1%时按比例折扣。

2.2.4

(2)

技术部分

评分标准

(65分)

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0—10分)

有事前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有原材料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有事中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有事后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其先进、科学、合理及其可行性程度进行打分,不缺时每项可在1-10分值内酌情扣分,缺项时按0分计。

旁站监理保证措施(0—1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措施先进、科学、合理及其可行性程度进行打分,不缺时每项可在1-10分值内酌情扣分,缺项时按0分计。

工期控制的措施和方法(0—9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措施先进、科学、合理及其可行性程度进行打分,不缺时每项可在1-9分值内酌情扣分,缺项时按0分计。

投资控制的措施和方法(0—8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措施先进、科学、合理及其可行性程度进行打分,不缺时每项可在1-8分值内酌情扣分,缺项时按0分计。

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的措施和方法(0—8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措施先进、科学、合理及其可行性程度进行打分,不缺时每项可在1-8分值内酌情扣分,缺项时按0分计。

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0—8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措施先进、科学、合理及其可行性程度进行打分,不缺时每项可在1-8分值内酌情扣分,缺项时按0分计。

合同、信息管理措施和方法(0—6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措施先进、科学、合理及其可行性程度进行打分,不缺时每项可在1-6分值内酌情扣分,缺项时按0分计。

检测设备、仪器的配置及控制措施(0—6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拟投入仪器设备的先进、合理性程度进行打分,不缺时每项可在1-6分值内酌情扣分,缺项时按0分计。

2.2.4

(3)

综合部分评分标准(20分)

企业业绩(8分)

企业****以来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每有1项的得4分,本项最多得8分。

(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履职尽责承诺(6分)

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由评标委员会在 1~6分之间进行打分,缺项得0分。

服务承诺(6分)

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考虑投标的服务承诺的合理性、可行性在1-6分之间进行酌情打分,不承诺按0分计。

备注

1、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相应处罚或处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每个评标委员会成员计算的投标人得分=A 十B 十C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

4.工程总投资:工程总投资 万元。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招投标文件;

4. 专用条款;

5. 通用条款;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

六、服务内容及期限

服务内容为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质量修复阶段的监理服务,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合同期限及缺陷责任期。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资料,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订立地点: 。

3.本合同一式 8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6 份,承包人执 2 份。

委托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监理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标准条件部分内容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GF-2017-0202)示范文本。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以实际签订为准。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按通用条件执行。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 施工合同和施工图共同确定的工程范围。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监督、合同管理和协调管理。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及监理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国家和地方政府批准的有关规定、规划要点及标准;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工程设计及文件(包括图纸、技术说明、标准图集、设计变更等);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依法订立的与本工程有关的经济合同和协议。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监理人应指定一名总监理工程师与委托人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监理人应给予总监理工程师足够的权利,并必须保证该总监理工程师对于监理的人、财、物具有充分的协调与管理。

2.3.2监理人的任何成员不得与承包人有任何的经济合作关系或其他的利益冲突。

2.3.3监理人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为: ,监理注册号: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委托人确认的投入本工程项目的主要监理人员在工程进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更换。监理人确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主要监理人员时,应事先争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2.4 履行职责

2.4.1监理人在此明确:监理人根据监理合同履行监理服务时,应按照监理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对监理工程师的授权展开监理工作,并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关的义务。监理人有权建议撤换不合格的承包人及项目负责人。

2.4.2所有涉及工程延期或金额变更,监理人均需请示委托人后方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质量、进度、成本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督促,涉及工期、索赔等与工程造价相关的事项需经委托人同意 。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 。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根据需要另定 。

3. 委托人义务

3.1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

3.2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3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人民币 ,比例为: 100% ,汇率为: / 。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 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第三方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1) 种方式:

(1)提请 项目所在地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8.8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9. 补充条款:未尽事宜,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 。

A-2 设计阶段: / 。

A-3 采购阶段: / 。

A-4 施工阶段(含人防): / 。

A-5 保修阶段: / 。

A-6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 。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

数量

工作要求

提供时间

1. 工程技术人员

2. 辅助工作人员

3. 其他人员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

数量

面积

提供时间

1. 办公用房

/

/

/

2. 生活用房

/

/

/

3. 试验用房

/

/

/

4. 样品用房

/

/

/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名称

份数

提供时间

备注

1. 工程立项文件

2. 工程勘察文件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5. 施工许可文件

6. 其他文件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

数量

型号与规格

提供时间

1. 通讯设备

2. 办公设备

3. 交通工具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附录C

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工程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

委托人(简称甲方):

监理人(简称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监理委托与被委托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监理分包项目等活动。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购买与项目工程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保修期结束时止。

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8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6份,乙方执2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章 技术规范及要求

1.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

1.1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监理人应书面要求发包人予以澄清,除发包人有特别指示外,监理人应按照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

2.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图纸设计等。

3.主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六章 监理范围及大纲

(一)监理任务范围

1、监理任务范围

本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程质量、安全和建设工期。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服务范围如下:

施工监理:

1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

2参与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3审查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资质并认可。

4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

5编制一级网络计划。核查二级网络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

6审查施工单位开工申请报告。

7审查施工单位质保体系和质保手册并监督实施。

8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

9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件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10参加主要设备的现场开箱检查。对设备保管提出监理意见。

11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有权下达“暂停施工”的通知,并通报业主。

12审查施工单位工程结算书,工程付款必须有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13监督施工合同的履行,维护业主和施工单位的正当权益。

14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时,应书面报告业主并提出建议。

2、监理资料的整理

编制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资料、图纸等,合同完成或终止时移交给业主。

(二)监理工作大纲

1.工程质量控制:

监理单位必须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控制。要求从原材料进场到成品完成过程的进程质量控制。对材料、设备、施工工艺、施工技术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杜绝不合格产品出现。

2.工程工期控制:

严格按合同工期控制工程施工工期,负责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网络计划,定期检查网络计划执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督促审查施工单位调整网络计划,使其能够按期完工。

3.工程投资控制:

要求监理单位严格控制各项工程变更,审查工程变更的合理性。一般不得突破工程预算,负责合格项目的验收签证,以此作为业主审查承包商工程量支付其工程款的基本依据。

4.工程安全控制:

工程安全控制措施得力,不留隐患。

5.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协调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

工程现场的施工单位必须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要求监理单位协调好现场各有关单位的关系,处理解决各单位之间因工程施工而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协调业主办理与工程相关的有关手续。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目 录

(格式自拟)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及标段)监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监理费大写:审定后的建安工程费的百分之 ,小写:审定后的建安工程费的 (%))的投标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本工程的监理服务。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作。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在“其他材料”中列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人

监理范围

监理投标报价(费率)

大写:

小写: %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质量监控目标

投标有效期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专业

注册证号或证书编号

其他说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联系方式: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投标保证金

附其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

四、监理大纲

(格式自拟)


五、项目管理机构

(一)现场监理部人员配备情况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学 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获奖项目

获奖情况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总监应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如有)、社会保险证明等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或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复印件。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总监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二)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七、业绩材料(如有)

近年监理过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合同签订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本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本表后附合同、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八、其他材料

(一)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

联 系 电 话:

承诺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承诺函

致 (招标人):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

(一)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二)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三)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五)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六)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由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承诺

致 (代理机构):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转账或现金的方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五)投标单位公示主要内容汇总

投标人:

投标报价:

地址:

投标内容:

监理服务期限:

质量:

项目总监: 证书编号:

项目组成人员:

投报业绩:

业绩一:

项目名称:

项目总监:

中标公示查询媒体:

合同金额: 元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验收日期:

……

注:本表所列内容为评标汇总及结果公示时需要,请投标单位如实认真填写此表,填写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报的项目机构成员、业绩等保持一致,无需重复提交相关复印件。

递交时间
关注乙方宝服务号,实时查看招标信息>>
模拟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