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通知
致各相关供应商:
我单位对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发布的《关于选任消防评估机构的比选公告》文件中的部分进行更正,详情如下:
一、参选方式更改
(一)原内容
参选机构应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 17:00 前将申报书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证明材料盖章版原件扫描件等发送至如下邮箱:****@qq.com。
(二)更正为
参选机构应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 17:00 前将申报书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证明材料盖章版原件扫描件等发送至如下邮箱:****@qq.com。
二、评分细则更改
(一)原内容
1、项目负责人 1 名: | 具有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颁发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四级/中级电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得 4 分;缺少其中一项得 2 分,其他不得分; |
2、技术负责人 1 名: | 同时具有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颁发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四级/中级电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得 4 分;缺少其中一项得 2 分,其他不得分; |
3、配备 1 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同时具备四级/中级工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 | 得 4 分; |
4、配备 1 名相关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五级/初级工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 | 得 3 分。 |
注:上述人员不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须提供相关人员相应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比选申人单位近半年内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二)更正为
1、项目负责人 1 名: | 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四级操作员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得 4 分;缺少其中一项得 2 分,其他不得分; |
2、技术负责人 1 名: | 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得 3 分; |
3、配备 1 名工程建设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 得 3 分; |
4、配备 1 名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得 2 分;配备 1 名“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得 2 分;配备 1 名四级操作员及以上职称证书得 1 分。 |
注:上述人员不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须提供相关人员相应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比选申人单位近半年内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三、其他内容不变
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2025 年 6 月 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