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工业园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三次拍卖出让公告
平自然资公告〔2025〕01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平凉市人民政府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PGGT2024-002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PGGT2024-002 号 |
土地面积 | 86637 ㎡(合约 129.95 亩) |
宗地位置 | 平凉工业园区**** |
容积率 | ≥0.8 |
建筑系数 | ≥40%(不含地下部分的建筑面积) |
建筑高度 | ≤24m(自室外地平算起) |
绿地率 | ≤15%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 | 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 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 15%。 |
使用性质 | 二类工业用地 |
出让年限 | 50 年 |
竞买保证金 | 4171.395(万元) |
起拍价 | 4171.395(32.1 万元/亩)(万元) |
备注:1.供应土地已具备开工建设条件,按“标准地”供应要求,竞买人除需按照规划条件建设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1)投资强度不少于 384.62 万元/亩,(2)税收产出不少于 5.1 万元/亩,(3)亩均产值不小于 307.7 万元/亩,(4)单位工业增加值不小于 103.85 万元/亩。2.具体规划指标详见平自规建条[2024]C-3 号规划条件通知书及宗地图。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拖欠平凉市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2.其他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式为有底价的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规则确定竞得人。
四、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 号)内容规定,如有在平凉市****
五、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交纳
1.申请人可于 2025 年 5月 20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5 年 6月 9日下午 16 时 00 分 00 秒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进行网上报名、免费下载获取出让文件。申请人须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至 2025 年 6 月 9 日与点击登录查看联系,提交书面申请进行报名资料的审核。
2.竞买者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竞买者按拍卖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9 日下午 16 时 00 分 00 秒(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符合条件的竞买者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后 5 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
六、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25 年 6 月 10 日上午 9:00(星期二)。
2.拍卖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七、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2025 年 5 月 20 日至 2025 年 6 月 9 日,甘肃省平凉工业园区****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征信报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3.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宗地面积最终以点击登录查看实际交地面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