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计划开展2025年保亭县手机等数码产品换新叠加县级补贴活动。现公开征集活动参与商户,具体要求如下:
一、补贴标准
政府安排资金30万元,对在我县相应活动参与门店购买手机、平板电脑(含学习机)、智能手表(手环)3类产品给予一次性购新补贴,补贴标准以国补前统一销售价格为测算依据进行分档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以最终定稿版方案为准。
二、参与商家要求
( 一)在保亭县内依法实际经营的,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主营手机、平板电脑(含学习机)、智能手表(手环)等产品零售业务。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需要有收银系统。
(四)能够依法依规开具满足要求的电子发票(开票金额为含消费者最终支付金额+政府补贴资金),有售后保障能力。
(五)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活动进行监督、审计,配合提供佐证材料,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
(六) 自愿签订承诺书,承诺诚信经营,对所提供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公平交易,不价格欺诈、以次充好、虚假交易。
(七)承诺遵守保亭县****
三、参与商家应履行职责
(一)依法、诚信经营,不得明买暗退、与消费者合谋套补;不得通过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或其它手段协助消费者骗取财政补贴;不得采取变相涨价、串通涨价或捏造、散布虚假市场信息侵占消费者利益;不得利用消费者身份证等信息骗取、套取补贴资金;不得采取虚假交易等方式骗取国家补贴资金;不得采取向消费者销售以次充好、假冒伪劣产品。如发生违法违规及不诚信等问题的,商务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参与资格,依法依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签订承诺书,承诺诚信经营,并遵守补贴政策实施有关要求;并在店内醒目区域,如收银区、洽谈区等专门设置提示牌,提示商家和消费者遵守活动规则。
(三)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开展各项检查审计工作,如实提供相关发票、激活照片、销售单据等。
(四)依法依规开具电子发票(开票金额为含消费者最终支付金额+政府补贴资金),发票抬头为消费者姓名。
(五)政策实施期间,主动开展以旧换新政策宣传和打折促销配套优惠活动。
(六)指导消费者下载第三方支付平台、绑定银行卡、操作结算支付;购买电子数码产品的,指导消费者完成产品激活手机及穿戴设备产品。
(七)参与活动的商户应如实认真填写《2025年保亭县以旧换新产品消费券核销情况登记表》,逐笔登记消费券核销明细信息,严格执行核销要求。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各核销商户须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登记表提交至承办单位,该登记表将作为财政资金审计备查凭证。
四、报名材料
(一)报名申请表(附件1)。
(二)商家承诺书(附件2)。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六)门店照片(门头1张、店内1张)、门店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收银系统照片等。
(七)无欠税证明(到当地税务部门开具)。
(八)财务管理制度文件
(九)2024年及2025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
(十)请第三方进行财务核算的需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财务服务合同,未请第三方的需提供门店相关财务人员信息及企业组织架构等佐证。
有意向参加征集报名的商家,请按照上述材料要求打印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资料送至县发展改革委310办公室。
咨询电话:****。
截止日期:****下午17:30时前,逾期未送达将不予受理。
附件:
1.报名申请表
2.商家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