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拟对《温州市****》进行房屋征收工作,现向社会发布评估机构报名信息。
一、委托评估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温州市**** | |||
建筑面积 | 约5000㎡(土地面积约187.29亩) | |||
土地用途 | 住宅 | 营业 | 办公 | 工业 |
户数 | / | / | / | 6户 |
注:表中所涉建筑面积、户数以实地调查数据为准。 |
二、 评估机构报名必须符合的条件:
1、本项目同时接受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房地产评估与资产评估双资质的评估机构及房地产评估机构与具有资产评估资质机构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报名机构只能一对一绑定一家机构)的三种形式参与报名;
2、 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在温州市****
3、联合体的资产评估机构应持有浙江省财政厅或温州市财政局备案公告的独立法人评估机构;
4、 符合当地相关政策规定;
5、分公司不得参与报名。
三、服务价格:
1、房地产评估服务价格:参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降低后的土地价格评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3]98号)标准的6折执行。(按土地面积计算,建筑评估不再收费)。
2、资产评估服务价格:参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制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90号)标准执行(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不接受上浮)。
四、选定流程
(一)协商选定环节
实施单位提供所有的评估机构报名名单,供全体房屋所有人协商选定。如协商一致的,需提供协商一致的选定报告并由全体房屋所有人签字确认。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十日内仍不能协商选定评估机构的,房屋征收部门或征收实施单位组织采取摇号方式随机确定。
(二)随机摇号环节
如全体房屋所有人未能协商一致的,由区****
五、报名需提供材料:
1、报名申请书;
2、法人身份证明;
3、评估机构备案证书复印件;
4、非法定代表人的经办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5、从事该项目评估工作的人员花名册(房地产评估人员及资产评估人员各不少于5名,其中需2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及2名持证资产评估师);
6、房屋征迁评估委托书复印件
7、其他资料。
六、报名截止时间:**** 17:00
七、报名地点:温州市****
八、联系人:邵普 联系电话:****
附件2:温州地区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及持证资产评估师名单汇总表.docx
附件3:温州地区房屋征迁评估业绩汇总表(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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