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公司100%股权收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 09:30:00
开标/截标时间 6 天 23 时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09:30:00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收购人”)拟收购一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公司100%的股权,现发布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公司100%的股权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诚邀各意向单位参加(以下简称“参选人”),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点击登录查看是一家集建筑施工服务与供应链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成立于****,系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注册地为四川省宜宾市****
二、标的内容、服务期限
1.标的内容: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公司100%的股权;因股权变更涉及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变更等程序的手续办理服务。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所有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股权转让、资质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该服务期限为收购人要求的最长期限,参选人可以优化服务期限。
三、报价
1.本次最高限价:60万元。
2.参选人报价为全费用综合包干报价,包含股权转让费、税费、因股权变更涉及相关变更手续办理的服务费等。
3.本次采用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为参选文件报价,第二轮为竞争性磋商完成现场报价,第一轮有效报价(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人的报价)的最低价作为第二轮报价的最高限价。
四、参选人资格条件
1.依法成立并至今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并注册在四川省宜宾市境内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成承包二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若参选人有除上述资质外的其他资质,其余资质也应一并变更,并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3.法定代表人、股东及主要人员无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近三年无法律纠纷及重大经营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无债权债务纠纷,无对外担保、无劳动争议纠纷,无欠缴税费;
6.近三年无经营亏损,无资不抵债情形;
7.股权清晰,资产权属明确,股权不存在设定质押或被冻结等限制转让之情形;
8.所有股东均同意股权全部转让,且按磋商后的价格作为成交价;
9.所有股东负责清理和承担转让前的公司债务、法律纠纷;
10.参选人承诺无条件接受、配合收购人的法律尽调、财务尽调、资产评估等与收购行为有关工作。
注:1.本次不接受联合体。
2.如参选人虚假响应,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参选人应承担由此给收购人带来的损失。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参选文件提交时间:自****9:30至****9:30,逾期提交的参选文件不予接收。
2.参选文件提交地点:参加本项目的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递交经数字证书(CA)加密的参选文件(参选文件格式为*.TBJ)。
3.凡有意参加者,请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注册账号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
4.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1)报价函;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报名经办人非法定代表人,则还应出具参选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资质人员的注册证书复印件及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资质人员信息查询截图;
(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信用信息报告;
(6)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成立起至2024年底的财务报表;
(7)承诺函;
(8)股东承诺函;
(9)电子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
5.因此次征集内容的特殊性,本次征集不受数量限制。
6.参加此次竞争性磋商所产生的费用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六、参选人注册及证书办理
1.凡首次参加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活动的参选人必须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注册。参选人谎报瞒报信息的,收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册时填写所填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平台提醒短信,请认真填写。
2.注册成功后,参与项目投标必须办理数字证书(CA)对参选文件进行签名、加密。目前可以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详见该网站公告《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相关事宜》。
3.目前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试运行阶段,在参选文件编制时仅使用单位机构key(签章)。
七、异常情况处理
1.不同参选人之间存在下载采购文件、编制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电脑相同(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相同)、IP地址相同的,由评审人员根据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预警提示信息,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并记入评标报告,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
2.对于上述异常情况将视为串标行为,收购人有权没收相关单位的投标(参选)保证金。
八、现场磋商相关事项
1.时间:****10:00(北京时间)。
2.地点:宜宾市****
九、中选结果公示
本次中选结果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
十、特别声明
1.收购人有权根据政策导向或市场情况或内部决策等因素终止本次收购活动,若因此给参选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参选人自行承担,收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次股权收购全部费用支付给目标公司的股东。
3.虚假响应处理。若在尽职调查中发现参选人存在虚假响应(如伪造资质、虚假承诺等),收购人将立即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承担收购人由此产生的损失。收购人有权选择重新招选或顺位确认。
十一、联系方式
收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东方时代广场15楼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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