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在点击登录查看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位置、面积、批准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土地 用途 | 土地 面积 | 建设用地 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挂牌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备注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2025-10 | 渭惠路以北,东环路以东龙海铁路以南 | 工业用地 | 净面积150亩 | ≥1.0 | ≥40 | ≤20 | 50 | 7281.69万元(总价款) | 7281.69万元 | 现状 出让(含地面建、构筑物) |
备注:挂牌起始价以投资项目决策工作会纪要为准。
二、挂牌出让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时间为****9:00时至****17:00时,地点在点击登录查看。
三、竞买人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报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四、竞买申请的办理:
1、本次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至****,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到点击登录查看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2、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17:00时。竞买资格审核时间为:****至****。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方可参加挂牌活动。
五、竞买人的确定原则:
挂牌人按照竞买人的报价进行挂价(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且符合增价幅度),以最高挂价竞买人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得人的挂价即为成交价,成交价不含契税。代征地价款按照管委会规定征收。
六、其他事项:
1、确定竞得人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杨凌示范区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2、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在30个工作日内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到点击登录查看与出让人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竞得人在该宗地交付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将无偿收回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七、违约责任: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拒绝签订《杨凌示范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八、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1、户 名:杨凌示范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资金收缴专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自贸试验区杨凌片区支行
账 号:****
2、户 名:杨凌示范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资金户
开户行:建行杨陵区支行
账 号:********
3、户 名:杨凌示范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储备资金专户
开户行:陕西杨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
4、户 名:杨凌示范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分行
账 号:********
九、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杨凌凤凰路东段路北)
点击登录查看(杨凌政务大厦一楼)
联系人:高朝国 联系电话:****
王彦玲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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