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后勤保障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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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00 最高限价: / 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包含食堂服务、园林绿化、会议服务、零星维修维护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至 ****, 9:00-12:00-12: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点00分 五、开启 时间: ****09点00分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⑴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⑵招标代理服务费经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为成交金额的以成交价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法,即金额为成交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内的 1.5 % ,金额100万元-500万元的0.8%,累加计费。 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 本项目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⑷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 ⑸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磋商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⑹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张家口市桥西区 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 联系方式: 张经理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经理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