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发热门诊设备采购项目 |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监督机构 | 灵台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灵台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212.700000 | |
是否远程异地 | 是 | 招标组织形式 | 分散采购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一包:生化分析仪1台,化学发光分析仪1台。 二包:血凝仪1台,特定蛋白分析仪1台,血球分析仪1台,离心机1台。 三包:有创呼吸机2台,无创呼吸机1台。 四包: 心肺复苏机2台,除颤仪4台。 五包:排痰机1台,喉镜2台,医用微量泵2台,雾化治疗仪1台,紫外消毒车2台,空气消毒机1台,ABS单摇病床(带轮和床头柜)20张,转运平车1台,ABS护理车(急救柜)1台,ABS治疗车10台,治疗台10台,ABS病历柜(40本及带病历夹)2台。 |
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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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 | 50.000000万元 | 施工 | 查看详情 |
标段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发热门诊设备采购项目001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65086Y-****-000007-8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企业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22年6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 标段内容: 生化分析仪1台,化学发光分析仪1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