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自治区财政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资金全市义务植树项目
3、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4、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
6、采购需求:详见《采购要求及技术服务一览表》
7、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天内按要求完成种植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营业执照有园林绿化服务、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绿化管理或绿化养护等营业内容。
1、公示时间:****09时00分—****09时00分;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9:00前;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办公大楼510办公室。
4、投标文件纸质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开标后概不退回。
1、时间(北京时间):****10:00;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415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自治区财政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资金全市义务植树项目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贺州市****
联系方式:****
附件:自治区财政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资金全市义务植树项目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