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康保县政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康保县 | 公告时间 | **** 11:2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至****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 ||
开标时间 | **** 08:30 | ||
开标地点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 ||
预算金额 | ¥41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闫浩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张家口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
康保县政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康保县政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元/年
采购需求:物业服务内容包括:安全保卫、卫生清理、绿化养护、室外绿化修剪和维护、车辆管理、巡查检査、水电暖网络费用支付及日常维护;电梯维保;消防维保。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100%;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同时具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安装(含修理),至少涵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自动扶梯],或仍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2)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录入且审批通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双盲+远程异地”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采购人代表在项目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评标工作,评审专家按照其所属地就近参与评审。(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采购代理服务费依据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的约定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收费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的95%收取。(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本项目采购的各分项标的(包括:日常物业管理、消防维保、电梯维保)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均为:物业管理。(5)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6)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采购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7)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张家口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浩
电 话:****
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