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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项目支座采购方案

四川甘孜 全部类型 2025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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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项目支座采购方案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 17:00:00
公告
公告标题:甘孜项目支座采购方案
公告内容:

点击登录查看支座材材料询价采购文件

询价编号:****

第一章 公开询价函

一、询价条件

询价人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需要采购 支座 材料,现已具备询价条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新采购子平台系统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二、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四川甘孜州****

国道215线巴塘竹巴笼至得荣二龙桥段公路改建工程古学滑坡段临时保通较大设计变更工程标段:

在国道 215 线 K238+920 处对既有道路改线,跨越定曲河绕避塔恩同滑坡段后再跨定曲河顺接既有国道 215 线。路线全长约0.65km,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 40km,路基宽度 8.5m,桥梁宽度 9.0m,K239+030~K239+420 段设置塔恩同大桥,采用 13x30m 跨径预应力砼简支梁桥,大桥全长 390m。定曲河中立独柱墩,对行洪有一定影响,采取左侧局部开挖补偿及右侧护岸防冲刷措施来保障行洪。

交货地点:甘孜州****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及贸易商;

(6)必须是《公路桥梁环向钢丝绳组合阻尼支座》(T/CHTS 20017-2021)参编单位,必须具备该支座专利或专利授权的制造商;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及贸易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新证是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一般纳税证明必须提供资料: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生产商年生产量必须满足项目生产施工需求,所采用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近三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

(4)履约信用要求:近几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5)其他要求:

① 在2022-2024年度期间,在中交集团供应链信息系统中标后单方面与项目断供或停供的供应商,从违约开始,壹年内不得参加投标;

②中标单位在合同执行期间抽检不合格或因其他质量原因不符合项目使用要求的,将不得参与中交路建后续项目的投标工作.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新采购子平台系统(网址:http:****,下同)。

五、报名确认

参加报价者,请于****17时00分-****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新采购子平台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报名。

六、报价时间:****17:00—****17:00时

七、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报价人需将报价文件盖章扫描,于****17:00时前上传至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新采购子平台系统。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咨询联系人:杨文 联系电话:****

标监督机构:点击登录查看审计部

点击登录查看

****


第二章 询价内容及要求

一、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支座

GSQZ-22500-GD

1

符合附件图纸规范

2

支座

GSQZ-22500-DX

2

3

支座

GSQZ-22500-SX

1

(一)根据甲方施工要求分批进货。

(二)报价人的报价为货到项目工地含税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包装费、装卸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管理费、利润、利息、增值税税金以及所有明示或暗示的费用。

二、物资技术要求或质量标准

材料质量标准:入围方提供的标的物质量应该符合国家、地方对该标的物的现行标准及采购方工程施工项目设计及业主、监理对材料质量要求及工程的特殊要求,当以上标准发生冲突时,以最高标准作为验收标准。若采购人各项目对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同时还应满足采购人各项目的要求。

三、供货及付款条件

(一)供货时间

2025年8月按照甲方要求进场

(二)验收方式

物资运输至约定地点后,甲方按照 计件 方式进行数量验收,验收结果经甲乙双方或双方委托人现场共同点击登录查看字确认。甲方如现场数量验收后,临时要求对物资进行其他方式的数量验收,乙方应配合甲方。

(三)付款方式

甲方以以下第 ① 种形式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款项:

①现金电汇/网银支付;②票据支付(银行承兑、商业承兑、供应链金融等金融产品),具体指:如6个月银行承兑 ;③混合支付(现金电汇/网银、票据、保理等金融产品的组合),具体指:20%电汇,80%银行承兑、供应链票据

安装完成后办理结算。结算后支付至结算总额的80%,交工验收后支付至结算总额的97%,剩余3%为质保金,交工验收24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供应商申请支付。

(四)发票要求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一票制。

四、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一)告知书

黑名单惩戒规定:对集团及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集团及公司、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

(二)情形认定

依据不同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将有关市场主体,分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情形认定具体如下:

(1)不廉洁行为

1.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

2.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3.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4.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5.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6.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7.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8.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

9.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

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

(2)不诚信行为

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

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

3.中标后拒不点击登录查看订合同或者点击登录查看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

5. 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

6.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7.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

8.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

9.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

10.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

(3)其他情形

1.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

5.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4)惩戒措施

1.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永久禁入。

2.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

(5)修复机制

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

(6)信用承诺书

根据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需提供信用承诺书

五、报价文件组成:

(一)报价函;

(二)报价授权书;

(三)报价表;

(四)信用承诺书

六、询价开标

询价人在询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开标。七、评审

评审由询价人依法组建,由询价人,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人员人数应为3人及以上单数。

八、合同授予

询价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报价人。

附件1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

(报价人名称)

评审委员会对你方的报价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询价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询价人: (点击登录查看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问题的澄清

(编号: )

评审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报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点击登录查看字)

年 月

附件列表
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1
非线性阻尼辐减隔震球型钢支座 80~6000t 固定 50~300mm
GSQZ-22500-GD
1.****
2
非线性阻尼辐减隔震球型钢支座 80~6000t 双向 50~300mm
GSQZ-22500-SX
1.****
3
非线性阻尼辐减隔震球型钢支座 80~6000t 单向 50~300mm
GSQZ-22500-DX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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