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定远县人民政府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对下列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宗地位置、规划指标、起叫价、保证金及出让年限
宗地一:编号为****,位于西卅店镇定炉路南侧。四至范围为:东至河道,西至坑塘,南至空地,北至安徽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用地红线。出让面积:82165.31平方米(合123.25亩)。规划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依据乡村振兴规划委员会2025年第1次会议审议的规划设计条件(定规通字〔2025〕4号)。
宗地二:编号为GY2025-5(1)号,位于西卅店镇定炉路南侧。四至范围为:东至安徽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用地红线,西至河道,南至安徽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用地红线,北至安徽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用地红线。出让面积:852.24平方米(合1.28亩)。规划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依据乡村振兴规划委员会2025年第1次会议审议的规划设计条件(定规通字〔2025〕4号)。
宗地三:编号为GY2025-5(2)号,位于西卅店镇定炉路南侧。四至范围为:东至青山路,西至安徽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用地红线,南至空地,北至安徽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用地红线。出让面积:29575.43平方米(合44.36亩)。规划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依据乡村振兴规划委员会2025年第1次会议审议的规划设计条件(定规通字〔2025〕4号)。
宗地四:编号为CR2025-1号,位于藕塘镇仁和路东侧。四至范围为:东至现状厂房,南至花生产业园用地红线,西至仁和路绿化控制线,北至渠道。出让面积:5800.85平方米(合8.7亩)。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依据乡村振兴规划委员会2025年第3次会议的规划设计条件(定规通字〔2025)8号)。
具体情况见下表:(详细规划指标及出让要求请在政府网站下载并阅读出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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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报名竞买。
(二)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不得参加报名竞买。
三、申请竞买需要提供的资料
1、竞买申请书;2、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5、竞买保证金票据;6、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7、企业信用报告;8、《投资建设协议》。
四、公开出让方式
(一)出让方式
GY2025-4、GY2025-5(1)、GY2025-5(2)号宗地以挂牌方式设有保留底价公开出让,CR2025-1号宗地以拍卖转挂牌方式设有底价公开出让,不达到底价不能成交。出让底价由县****
(二)报名与报价期限
1、拍卖报名、缴纳保证金开始时间****8时,截止时间****17时。
2、至拍卖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的,出让人组织出让拍卖会。至拍卖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未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下的直接转挂牌出让。
3、拍卖会时间:****上午10时整。
4、挂牌报名、缴纳保证金开始时间****8时,截止时间****17时。
5、挂牌报价开始时间****9时,截止时间****10时。
6、报名地点和竞买资格确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三楼出让监管股。
7、竞买报价、竞价地点: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点击登录查看六楼会议室)。
8、出让成交结果由公证人员现场公布,出让人与竞买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成交价款缴纳
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土地竞得人延迟交纳价款的,延迟部分按每日1‰向出让人交纳违约金。土地出让成交价即为该地块的成交地价款,土地使用权契税及相关部门收取的税费(不限于公告费、评估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六、宗地移交方式
竞得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出让人30日内现状交付土地。出让地块及周边市****
七、开竣工约定
CR2025-1号宗地自土地移交之日起,土地竞得人须3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须全部建设完工。GY2025-4、GY2025-5(1)、GY2025-5(2)号宗地自土地移交之日起,土地竞得人须3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须全部建设完工。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出让总价款1‰的违约金。
八、其他特别约定
(一)工业用地土地竞得人须严格履行《项目投资建设协议》约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和亩均税收。环保及安评须达到规范要求。如不能达到约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相关要求的,西卅店镇人民政府牵头负责土地竞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土地竞得人不能按要求完成整改的,按照竞得人签订的《投资建设协议》相关约定予以追缴,县****
(二)西卅店镇、藕塘镇政府负责地块上矛盾和问题处理解决,土地成交后协助县****
九、本次出让由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点击登录查看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联系地址: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徐梦静、程少军
邮政编码:233200
竞买保证金账户一: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县支行
账 号:****
竞买保证金账户二:点击登录查看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定远县支行
账 号:********
竞买保证金账户三: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县支行
账 号:****04231
一、公开出让宗地位置、规划指标、起叫价、保证金及出让年限
宗地一:编号为****,位于西卅店镇定炉路南侧。四至范围为:东至河道,西至坑塘,南至空地,北至安徽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用地红线。出让面积:82165.31平方米(合123.25亩)。规划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依据乡村振兴规划委员会2025年第1次会议审议的规划设计条件(定规通字〔2025〕4号)。
宗地二:编号为GY2025-5(1)号,位于西卅店镇定炉路南侧。四至范围为:东至安徽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用地红线,西至河道,南至安徽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用地红线,北至安徽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用地红线。出让面积:852.24平方米(合1.28亩)。规划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依据乡村振兴规划委员会2025年第1次会议审议的规划设计条件(定规通字〔2025〕4号)。
宗地三:编号为GY2025-5(2)号,位于西卅店镇定炉路南侧。四至范围为:东至青山路,西至安徽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用地红线,南至空地,北至安徽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用地红线。出让面积:29575.43平方米(合44.36亩)。规划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依据乡村振兴规划委员会2025年第1次会议审议的规划设计条件(定规通字〔2025〕4号)。
宗地四:编号为CR2025-1号,位于藕塘镇仁和路东侧。四至范围为:东至现状厂房,南至花生产业园用地红线,西至仁和路绿化控制线,北至渠道。出让面积:5800.85平方米(合8.7亩)。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依据乡村振兴规划委员会2025年第3次会议的规划设计条件(定规通字〔2025)8号)。
具体情况见下表:(详细规划指标及出让要求请在政府网站下载并阅读出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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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报名竞买。
(二)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不得参加报名竞买。
三、申请竞买需要提供的资料
1、竞买申请书;2、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5、竞买保证金票据;6、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7、企业信用报告;8、《投资建设协议》。
四、公开出让方式
(一)出让方式
GY2025-4、GY2025-5(1)、GY2025-5(2)号宗地以挂牌方式设有保留底价公开出让,CR2025-1号宗地以拍卖转挂牌方式设有底价公开出让,不达到底价不能成交。出让底价由县****
(二)报名与报价期限
1、拍卖报名、缴纳保证金开始时间****8时,截止时间****17时。
2、至拍卖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的,出让人组织出让拍卖会。至拍卖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未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下的直接转挂牌出让。
3、拍卖会时间:****上午10时整。
4、挂牌报名、缴纳保证金开始时间****8时,截止时间****17时。
5、挂牌报价开始时间****9时,截止时间****10时。
6、报名地点和竞买资格确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三楼出让监管股。
7、竞买报价、竞价地点: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点击登录查看六楼会议室)。
8、出让成交结果由公证人员现场公布,出让人与竞买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成交价款缴纳
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土地竞得人延迟交纳价款的,延迟部分按每日1‰向出让人交纳违约金。土地出让成交价即为该地块的成交地价款,土地使用权契税及相关部门收取的税费(不限于公告费、评估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六、宗地移交方式
竞得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出让人30日内现状交付土地。出让地块及周边市****
七、开竣工约定
CR2025-1号宗地自土地移交之日起,土地竞得人须3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须全部建设完工。GY2025-4、GY2025-5(1)、GY2025-5(2)号宗地自土地移交之日起,土地竞得人须3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须全部建设完工。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出让总价款1‰的违约金。
八、其他特别约定
(一)工业用地土地竞得人须严格履行《项目投资建设协议》约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和亩均税收。环保及安评须达到规范要求。如不能达到约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相关要求的,西卅店镇人民政府牵头负责土地竞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土地竞得人不能按要求完成整改的,按照竞得人签订的《投资建设协议》相关约定予以追缴,县****
(二)西卅店镇、藕塘镇政府负责地块上矛盾和问题处理解决,土地成交后协助县****
九、本次出让由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点击登录查看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联系地址: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徐梦静、程少军
邮政编码:233200
竞买保证金账户一: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县支行
账 号:****
竞买保证金账户二:点击登录查看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定远县支行
账 号:********
竞买保证金账户三: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县支行
账 号:****0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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