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新能源重型牵引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代理机构)受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人)委托,拟对“点击登录查看新能源重型牵引车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点击登录查看新能源重型牵引车采购项目
三、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包括车辆、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费、相关税费及其他服务费等合同履行过程的全部费用(不含上户、保险费用)。超过预算及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需求:本项目拟选择供应商1名,为采购人提供10辆新能源重型牵引车及相关服务。(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所投车辆应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道路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资格性审查时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七、公告发布:本项目公告信息指定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s:****)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其他公开媒体同时发布公告信息,以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八、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潜在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按照网上操作流程(服务中心--资料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获取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0元/份,须通过投标人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注: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二)交纳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点击“交投标保证金”后,由银行系统自动为该次缴费生成唯一银行账号,请供应商通过对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入该银行账户。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17时00分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此时限到达指定账户导致响应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注:(1)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对公账户转账,不接受个人账户转款、现金缴存、他人代缴。若出现供应商使用个人账户转款、现金缴存、他人代缴、未按系统自动生成的对应账号转款、少交或超额转款等,平台将无法自动退款。
(2)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保证金退款,投标人应在10个工作日后向点击登录查看提供完整的书面缴费依据,点击登录查看将在收到投标人提供的完整缴费依据后,7个工作日内核实并退款。若出现上述情况供应商可联系****。
(3)系统每次生成的账号,均为一次性账号和唯一性账号,标书费账号与磋商保证金账号不同,项目与项目间账号不同。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9时30分(北京时间)。其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9时1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一、开标地点:巴中市****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柳津桥头江北车站大楼二楼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
邮 箱:****@qq.com
通讯地址:巴中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