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新盛镇、明达镇、仁贤街道、金带街道、和林镇、云龙镇、荫平镇、屏锦镇、回龙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约79897.1亩(其中改造约69939.42亩,新建约9957.68亩)。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20381.76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工程施工、项目运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施工部分: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图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田块整治工程、土地平 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竣工图编制、配合竣工验收、档案移交、质
量保修以及配合办理新增耕地指标验收入库。
(2)运营部分:负责项目的运营,并根据设计要求制定运营方案,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在项目范围内的土地流转、公司加农户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促进项目区产业发展提档升级,带动周边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和持续稳定增收。 根据现有设计文件并结合运营方案,对项目重大技术问题的方案提出优化建议,对设计变更提供技术咨询,完成招标人安排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优化工作。
2.5 工期要求: 73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运营期限: 3 年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 不超过2家(即施工1家, 运营1家),牵头单位为负责施工工作的单位。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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