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交易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北京市**** |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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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交易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资产类别(实物): | 房屋所有权(房产) |
资产评估值: | 批准单位名称: | ||
挂牌价格: | 26820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
挂牌期间: | 5 | 挂牌日期: | 2025-6-11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资产来源: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东城区 | |
批准文件: | |||
内部决策文件: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8046万元。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本项目转让底价为人民币26820万元,其中,包含项目交易价款和政府土地收益,具体金额以最终成交确认文件为准。如动态报价产生竞价,溢价部分(溢价部分=成交金额-转让底价)全部计入政府土地收益。 3.本项目《不动产权证书》(京〔2021〕东不动产权第****号)登记用途:机关团体用地/车棚,办公。根据北京市****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同意交易价款付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后,点击登录查看可于当日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受让方应在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10日内,按照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行政许可要求,以新规划用途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东城分局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第60个自然日内,受让方按照税务部门有关要求一次性付清全部政府土地收益。其中,政府土地收益总额的 20% 作为履行出让合同的定金。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后,按新规划用途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自出让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计算。 6.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为对标的资产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转让标的以土地和房产的实际现状作为转让依据,由意向受让方实际勘验了解。 7.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作出相应承诺后参与受让,并于信息披露期内到点击登录查看提交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作为具备受让资格的先决条件。(承诺内容及模板详见附件) 8.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及置于点击登录查看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现状与瑕疵,愿完整履行交易程序,承担相关风险。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中的等额部分),并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转让,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相关经济风险与法律责任。 9.本项目受让方服务费:成交金额的2%服务费。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s:****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