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大冶市打子山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权出让变更公告 |
发布时间:**** |
(公告文号 : 点击登录查看 ) ****,点击登录查看发布了《湖北省大冶市**** 一、出让人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场所: 湖北省黄石市****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 湖北省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网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 场所: http:****:8000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湖北省大冶市打子山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权 开采矿种: 水泥用石灰岩 地理位置: 湖北省大冶市**** 面积: 0.2129 平方千米,拐点范围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
开采标高: 200米至42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根据《湖北省大冶市打子山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勘探报告评审意见书》,拟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查明水泥用石灰岩矿石探明资源量342.8万吨;控制资源量815.4万吨;推断资源量621.2万吨;合计1779.4万吨。 资源储量: 根据《湖北省大冶市打子山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勘探报告评审意见书》,拟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查明水泥用石灰岩矿石探明资源量342.8万吨;控制资源量815.4万吨;推断资源量621.2万吨;合计1779.4万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 无 拟出让年限: 7 年 起始价: 4000 万元 出让收益率: 0 % 四、 投标人/竞买人 的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符合国家规定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不接受自然人或企业联合报名。 (三)企业法人以及企业法人代表、控股股东无严重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名单。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 挂牌 挂牌时间: **** — **** 地点 : 湖北省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网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8000)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 意向竞买人可登录湖北省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网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8000),查阅《湖北省大冶市****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 **** — **** 申请报名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采取网上申请和报价方式进行。竞买人在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前,须先办理数字证书ukey,凭数字证书ukey登录湖北省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网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和参加竞买。数字证书ukey、提交申请、办理竞买资格审查和报价等事项请参阅《湖北省大冶市打子山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及湖北省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网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上的操作使用说明。 竞买人应提交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书、竞买书、国家企业征信证明(信用中国)以及本公告第八条第十款要求的承诺书,到点击登录查看参与资格审查。 本矿业权竞买不需要缴纳保证金,但竞买人在资质材料审核通过后仍需在线申请竞买子账户,否则不能进入竞价大厅进行竞买出价,若由于未进行此项操作而造成无法竞买的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不低于出让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有关附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湖北省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网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或到点击登录查看咨询。 八、风险提示 (一)标的瑕疵的影响。一是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差异。二是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与大冶市****点击登录查看提出。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认为对挂牌公告和矿业权现状无异议。 (五)矿业投资属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请竞买人认真考察,详细了解采矿权的相关情况,慎重决策。 (六)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 (七)本公告解释权为点击登录查看。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和采矿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挂牌起始日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得人应在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签订一个月内,持采矿权成交确认书以及相关材料到点击登录查看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不按时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视为自动放弃采矿权,并纳入诚信黑名单。 十一、其他内容 (一)竞买前,竞买人需对湖北省大冶市打子山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进行现场踏勘的,可向矿山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二)本次出让采矿权范围内未涉及有原采矿权,由采矿权竞得人按照该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要求,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相关工作。 (三)竞得人可按《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有关规定分期缴清采矿权出让收益,也可一次性缴清采矿权出让收益;竞得人应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1年内开工建设。 (四)采矿权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资料原件,及时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逾期不签订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五)竞得人应在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签订一个月内,持采矿权成交确认书以及相关材料到点击登录查看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不按时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视为自动放弃采矿权,并纳入诚信黑名单。 (六)按照《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生产预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等,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或审查),持采矿权出让合同、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凭据及其他相关材料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采矿权新立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采矿权人须按规定缴纳矿业权占用费等有关税费,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和土地复垦资金。竞得人必须依法办理土地、林地等审批手续,未取得省林业局批准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前,禁止实施采矿。 (七)竞得人在建设和开采过程中必须按照已评审公示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进行开采,优化矿山开采布局,采用边坡复绿等技术措施,禁止在长江、高速公路及国道、省道等可视范围内出现裸露开山塘口和废渣场地等影响道路视觉景观的行为,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发布的《绿色矿山建设规范》以及《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黄政发〔2022〕20号)要求,开展封闭加工、矿区绿化、裸露塘口治理、道路硬化等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在正式投产2年内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和黄石市露天采石场建设标准,并申请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采矿权。 (八)竞得人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除国家政策调整、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外,矿山出让的年限(7年)内采完出让资源储量或出让年限期满未开采完出让资源储量,均由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无偿收回其采矿权。 (九)本采矿权出让期限到期后,采矿权人应自行拆除或清理矿区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相关设施。采矿权出让有效期未满,若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关闭矿山的,按照“谁主张,谁补偿”的原则进行补偿。 (十)本次出让采矿权须按照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要求,竞买人在竞买前须承诺:1.按照自然资源部发布的绿色矿山建设规范以及《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黄政发〔2022〕20号)要求建设绿色矿山,严格按照评审公示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确定的开采方式进行开采,保证开采面和废渣堆不影响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等可视范围内视觉景观;2.按照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水利和湖泊、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政策法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依法实施建设和采矿;3.按当地政府制定的涉及山林、青苗、坟墓、道路等进行处置和补偿,并协调好工农关系;4.自愿承担因政策风险导致的一切后果。 黄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黄石市市民之家 大冶市人民政府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地 址:黄石市**** 监督单位:黄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黄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 本公告在 点击登录查看 门户网站、 湖北省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网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 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