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十四五”托育服务发展规划》《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8号)等文件精神及焦作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焦作市中站区示范性区域托育中心建设项目,地址位于:焦作市中站区许衡办事处和悦小区院内总面积7916.88平方米,其中托育入口前中心广场地面优化面积3467.08平方米,院区面积1386.26平方米,室内面积3063.54平方米,托位数100个,早教托管教室6间、早教从业人员培训中心及托育中心配套办公生活用房等。该项目提供全日托、半日托、临时托及早期教育、家长培训等服务,探索0-6岁托幼一体化模式,打造集“医、育、教”为一体的示范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
二、合作模式与核心要求
1.模式界定:“公建民营”指中站区卫健委保留资产所有权,将中心的运营权通过公开方式授予符合条件的专业托育服务机构(运营方)。运营方在协议期内负责中心的装修改造、设施设备购置、日常运营管理、人员招聘培训、服务提供、品牌建设及维护等,并承担相应的运营成本和市场风险。
2.核心要求
(1)普惠性原则:运营方必须承诺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收费标准需报区发改委备案或核准,并接受政府指导价或最高限价管理,确保价格合理、透明。
(2)服务质量标准:运营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等法规政策及河南省、焦作市相关标准规范,确保服务安全、专业、优质。
(3)监管与评估:运营方须无条件接受区卫健委及相关部门的行业监管、安全检查、质量评估和财务审计。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安全应急预案(含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传染病防控、人身安全等)和信息化管理系统(需与区级托育服务监管平台对接)。
(4)社会责任:运营方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本区户籍或常住人口婴幼儿的入托需求,并为困难家庭提供一定的费用减免优惠。
三、比选条件
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须为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在近5年内未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个人原因而导致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的状态;未被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组织处罚的行为。
2.其他要求:
(1)拥有成熟的托育服务课程体系、运营管理模式、安全管理体系、人才培养体系和信息化管理平台。理念先进,符合科学育儿导向。应具有专业的管理和托育服务团队,直接服务于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符合相关规定的配备标准。
(2)具备与中站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服务内容和规模相匹配的经济实力、技术能力和运营管理经验,鼓励具有连锁化、规模化托育机构运营经验的企业参与。
(3)制定清晰明确的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服务提升目标,对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托育机构服务质量评定标准,提出达到相应等级(如托育服务星级标准等)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时间节点。
(4)拟针对本中心的运营方案:服务定位、特色与课程体系;组织架构、人员配置与培训计划;装修改造与设备配置方案(含预算概算);运营管理流程与制度(安全、卫生、保健、膳食、财务、人事等);市****
(5)运营机构需明确投资计划,用于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的前期运营筹备、设施设备采购与改造等,具体投资金额和方式需在方案中详细说明。
(6)委托方案
委托运营期拟定为十年,运营期内的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另行协商确定。中站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保留国有性质,设定试运营期限,试运营结束后,由区卫健委对运营情况给予评估,评估合格后方可继续履约。
(7)比选成功后,成交方需要缴纳运营保证金2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8)在自主运营的同时,要保证托育服务机构的公益性、普惠性和示范性,并享受国家对托育机构的优惠奖励政策。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比选:
(1)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近5年内曾出现合同违约或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或破产状态,有被政府相关部门或行业组织处罚的行为。
(2)提供虚假文书材料报名参加比选的。
四、比选程序
1.申报时间:****至6月16日。
2.提交资料:具备并遵守以上条款且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托育机构,按照公告要求,于****前,将相关材料一并提交到点击登录查看,逾期不接受补报。
3.资料审核:评审小组将对参加比选报名的托育机构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结果将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
4.组织评审:我单位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收到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现场考察情况,综合考虑运营方案的合理性与创新性、团队专业能力与项目运营经验、企业信誉与经济实力等因素,确定合作供应商。评审小组将按照评审办法对参加比选报名的托育机构基础材料、运营理念等进行综合考察评审(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签约合作:综合评分最高的托育机构将成为焦作市中站区示范性区域托育中心运营方,与点击登录查看签订《焦作市中站区示范性区域托育中心运营协议》。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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