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询价人)根据集团《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有关规定,拟对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江新区分院建设项目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工程项目服务进行采购。为控制成本,保障工作顺利进行,现拟进行市场询价,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报价。望贵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按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报价,如果贵方报价合理,且能给予最惠折扣,我公司将优先考虑。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江新区分院建设项目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第二次)询价
(二)询价预算:1.8万元。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服务内容:竣工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
(五)人员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具有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
(六)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正式成果。
(七)价款结算方式:对公转账,询价人取得正式成果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八)询价小组:王嘉豪、张小军、高熙堉。
(九)监督人员:谢雨豪。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以来)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七)供应商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询价公告发布方式
本次询价公告在广元市文化旅游康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
四、报价方式、时间
(一)报价资料:报价需提供报价函及相关资料(详见附件),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二)报价方式:固定总价(包干价,含税)。
(三)报价时间:****9时—6月16日18时(不少于3个工作日)发送至****@qq.com。
五、询价结果公示
(一)本次询价结果公示在广元市文化旅游康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
(二)询价结果公示时间:****—6月19日(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其他要求
(一)报价说明要求。报价人应当按照报价函附件的报价说明,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询价公告如有要求)、人员证书(询价公告如有要求)、询价公告第二条承诺函(格式自拟)、授权证明(如有)及联系方式、报价计算过程及依据(如有)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二)报价相同的处理。报价人最低报价相同时,按照量化指标类似项目业绩(询价公告如有要求)满足个数最多、人员配置(询价公告如有要求)满足情况的先后顺序分别比较后排序;报价相同且量化指标也相同的并列,由询价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报价人。
(三)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可竞争费用的85%(不含)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90%(不含)时,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报价作为无效处理。
七、联系方式
(一)询 价人:点击登录查看
(二)通讯地址:广元市澳源体育中心西1-3区。
(三)邮 编:628000。
(四)联 系 人:高先生。
(五)联系邮箱:****@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报价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