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相关规定,现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具体澄清内容如下:
1、问题一:根据招标文件第八页8.描述,申请人近 5 年以来(以申请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承担过(在建或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在 50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建、市政项目中的园林景观工程施工业绩(若为施工总承包、EPC、PPP 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等类型业绩的,承担的园林景观工程施工任务的合同金额须满足业绩考核合同金额标准);(在建工程考核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和省级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已完工程考核时间以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须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和省级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若为总承包工程中包含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的业绩,还需提供总承包工程中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金额超过 5000 万的相关证明资料;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若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需要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请问如以上资料无法明确证明金额和工作内容,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是否可以认定为有效业绩
答1:资格预审文件已表述清楚,按资格预审文件执行。
2、问题二:根据招标文件1.3.8描述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 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的适用范围) 请问是否无需填写四、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五、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
答2:资格预审文件无规定,不做强制性要求。
3、问题三:根据招标文件(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请问该项是否需要提供查询截图,如需查询请招标人告知查询网址。
答3:按资格预审文件执行。
4、问题四:根据招标文件第6页和39页要求,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须具有市****
答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
5、据招标文件第八页8.描述,申请人近 5 年以来(以申请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承担过(在建或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在 50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建、市政项目中的园林景观工程施工业绩(若为施工总承包、EPC、PPP 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等类型业绩的,承担的园林景观工程施工任务的合同金额须满足业绩考核合同金额标准);(在建工程考核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和省级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已完工程考核时间以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须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和省级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若为总承包工程中包含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的业绩,还需提供总承包工程中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金额超过 5000 万的相关证明资料;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若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需要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请问行业主管部门具体是指哪个部门
答5:行业主管部门是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部门。
本澄清公告与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公告与资格预审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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