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芜湖市****
一、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三山经开区****
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本次批准征收土地面积2.2683公顷(34.0245亩),其中:农用地1.8464公顷(27.696亩),含耕地0.9622公顷(14.433亩)、永久基本农田0公顷(0亩);建设用地0.4219公顷(6.3285亩),未利用地0公顷(0亩)。具体现状如下:
征收土地基本情况一览表
(单位:公顷)
被征地单位 | 土地分类明细 | 区片编号 | ||||||
镇(街道) | 村(社区) | 村民组 | 农用地 | 耕地 | 永久基本农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
保定街道 | 团洲村 | 焦东组、前村组、洋东组、沙一组、沙二组 | 1.6134 | 0.8797 | 0 | 0.1336 | 0 | II |
保定街道 | 团洲村 | 焦东组、前村组、洋东组、沙一组、沙二组 | 0.1425 | 0 | 0 | 0.2883 | 0 | II |
保定街道 | 团洲村 | 焦东组、前村组、洋东组、沙一组、沙二组 | 0.0905 | 0.0825 | 0 | 0 | 0 | II |
合计 | 1.8464 | 0.9622 | 0 | 0.4219 | 0 |
二、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弋江区****
对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按照《弋江区****
对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弋江区人民政府将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登记结果等,在****前【自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送达土地使用权人,并按照决定内容进行补偿。
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将按照《安徽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皖政〔2023〕72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人社发〔2023〕18号)及《芜湖市****
征地补偿安置到位后,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前腾退土地、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并将被征收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等相关权属证书移交给保定街道团洲村民委员会,地址:三山经济开发区保定街道凤西路与公路街交叉口,联系人:谢小明,联系方式:****。芜湖市****
三、公告期限和救济渠道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保定街道、团洲村、焦东组、前村组、洋东组、沙一组、沙二组范围内,采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弋江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规定,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征收土地批复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点击登录查看提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单位:保定街道团洲村民委员会,联系人:谢小明,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