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公告
河南省点击登录查看
第一次拍卖公告
河南省点击登录查看将于****10时至****10时止(延时除外)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点击登录查看执行款专户,网址:https:****/page/sfpm/index.ht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拍卖位于河南省商丘市****
议价价格:****元 起拍价:****元
保证金:120000元 加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本拍品一切已知或者未知的瑕疵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2、本次拍卖含室内装饰装修,不含室内可移动家具、家电等动产及相关债权债务。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相应主体承担。
3、本拍卖标的属国有土地。由于我国过户政策比较复杂,竞买人须在竞买前自行向当地相关管理部门了解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明确是否符合政策法规的要求,以相关管理部门最后核定为准,相应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本院只配合适格的竞买人办理相应手续。
如竞买人不符合限购政策要求,则可能无法过户。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没收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价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额不足的,我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将强制执行;对恶意竞拍扰乱司法拍卖秩序者,视情况依法作出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决定。
5、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协助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司法辅助咨询电话。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如有优先购买权人,2016年8月公布司法解释新规要求公示如下信息:1、优先购买权主体以及权利性质;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九、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5日内将拍卖余款足额缴入本院指定账户: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点击登录查看,开户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平原路支行,账号:****103)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北京产权交易所”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如果买受人没有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交纳余款,或者悔拍,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
十四、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预约看样电话:****(拍拍金服)
法院咨询电话:**** 朱法官
联系地址:河南省商丘市****
详细信息可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上查询
网址:(https:****)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