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规范师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管理工作,确保疫苗使用安全有效,我中心拟对2025年-2026年使用的非免疫规划疫苗进行遴选工作。现将本次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目的
落实国家关于疫苗采购、使用管理政策要求,强化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集中采购管理,规范疫苗购销行为,保障疫苗质量和供应,确保疫苗接种安全,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二、遴选对象
已纳入最新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入围品种及价格目录》的品类。
三、遴选方法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师市****
四、遴选结果应用周期
两年。
五、参与遴选公司的资格要求
疫苗生产企业、代理商应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授权书、代理人或被授权人的情况说明、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相关资料、药品注册证、鉴定报告书、批签发证明等。申请准入企业除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产品的销售情况资料;
2.在师市有固定的售后服务人员;
3.具有完善和连续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4.近五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集团企业申报时,子公司需提交总公司授权及关联企业名单,隐瞒关联关系的视为失信行为。且同种疫苗由同一总公司下设多个子公司生产者,评审结果中仅选取评分第一的企业。
六、遴选流程
1.遴选资料提交:有意向参与的企业,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前,将需要提供的资质文件相关材料(附件1)及第四师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信息统计表(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者,视为放弃参选资格。
2.会议召开时间:****(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3.会议过程监督:疫苗遴选过程由师市****
4.遴选结果公示:2025年7月3至7月11日。
联系人:郭建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地址:第四师可克达拉市****
监督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