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 11051.97 万元;建设规模: 拟利用峰峰矿区现有停车场规划建设 24 个充电场站,安装直流充电桩设备 352 台以及相应储能、监控和照明等配套设施,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能力月 8000 辆/日;,建设地点: 峰峰矿区现有 24 个停车场 ,建筑功能: 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能力月 8000 辆/日 。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涉及的全部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54.6 万元。2.3 服务期限:从招标人书面确认设计单位(团队)后 30 个日历天。2.4 其他:后续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一)投标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力行业甲级及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新能源发电、送电工程)甲级及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二)拟派勘察设计负责人 1、勘察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设计负责人需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注册工程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 /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3.1.3 其他要求:(三)其他 1、投标人及拟派勘察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2、/(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0:00:00至**** 23:59:59,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 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
6、投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8、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的评标方法确定中标人,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9、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 向 点击登录查看提出,联系人: 姬萍 ,联系电话: **** 。
10、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峰峰矿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0310-****
电子邮箱:****@163.com
11、是否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是否双盲
是
13、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邯郸市峰峰矿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二次) | 投标人/供应商 | 800 |
14、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