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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吴江区建筑工程务工人员工伤保险委托经办项目的招标公告

江苏苏州 全部类型 2025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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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吴江区建筑工程务工人员工伤保险委托经办项目
品目

其他社会保障服务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行政区域 吴江区 公告时间 **** 16:0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至****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
开标时间 **** 13:30
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室6(政府采购)
预算金额 ¥48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沈宇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苏州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沈宇

项目概况

吴江区建筑工程务工人员工伤保险委托经办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吴江区建筑工程务工人员工伤保险委托经办项目

预算金额:4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60万元/年,三年合计服务费总额≤480万元

采购需求:

协助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参保建筑工程变更登记和务工人员动态实名制管理手续,工伤认定、工伤鉴定申报,以及工伤待遇支付手续等,出具参保证明;做好工伤事故调查、现场查勘、医疗监管巡查、纠纷调解等工伤案件服务。

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验收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最终的合同均作为验收依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分包转包。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含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需提供保险总公司的授权)

(四)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

方式:线上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

2、报名流程:

(1)CA证书办理

投标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

(2)参与采购活动

投标单位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日期。投标单位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投标单位,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投标单位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投标单位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投标单位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10031.shtml)。

(4)补充通知(如有)。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或“苏采云”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3、在网上报名和投标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QQ:****、****、****。

4、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投标单位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投标项目,开启阶段投标单位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解密时间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请投标单位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5、勘查现场: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各投标单位可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熟悉实际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加价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勘查现场费用自理。

6、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投标单位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不接收到付快递)。

地址:****

联 系 人:沈宇

联系电话:****、****

7、采购代理服务费

领取成交通知时成交投标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其收取标准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5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10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1000万元~5000万元以内为0.5%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经协商为人民币肆万贰仟陆佰元整(¥42600.00),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请各投标单位在报价时予以综合考虑。

8、投标保证金:无,需提供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

9、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单位地址:苏州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单位地址:苏州市****

联系人:沈宇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宇

电话:****


****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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