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邀请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 受 点击登录查看 委托,拟对纳溪检察院品牌工作室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纳溪检察院品牌工作室建设项目。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5.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6.项目地点:泸州市****
二、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3个包,拟对本项目各包采购合格供应商;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第一包 | 纳溪检察院纳心品牌工作室建设项目 | 详见“第五章” |
第二包 | 纳溪检察院清溪品牌工作室建设项目 | 详见“第五章” |
第三包 | 纳溪检察院至善品牌工作室建设项目 | 详见“第五章” |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其他交易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二级及以上资质;
7.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3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4项目负责人需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注:“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为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明(B证);
7.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磋商文件自2025年 6月13日09:00至2025年 6月19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报名方式为线上、现场均可报名。
2.1线上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126.com。(邮件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2.2现场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3.磋商文件获取地点:泸州市****点击登录查看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包(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上午09:30(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地点。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未密封的相关资料恕不接受。本次投标不接受以电子邮件、邮寄方式、传真方式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七、磋商地点:泸州市****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泸州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泸州市****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