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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水质净化厂至杏林湾流域生态补水工程(天凤路—北站排洪渠段)(设计“评定分离”)

福建厦门 全部类型 2025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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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集美水质净化厂至杏林湾流域生态补水工程(天凤路—北站排洪渠段)(设计“评定分离”) 已由 厦门市****点击登录查看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厦门市****

2.1.2.工程建设规模: 为了改善后溪流域生态环境,确保后溪流域和杏林湾水体水质稳定,并且提高水资源利用率,节约水资源,本次项目利用集美水质净化厂处理后的尾水对后溪流域和杏林湾水体进行补水,项目补水管道起点为连胜路与海凤路交叉点,沿着天凤路、侨英路、孙坂南路、田集连接线、集美北大道、天水路,终点至珩圣路。沿线分别对东林排洪渠、下蔡排洪渠、华大排洪渠、天马溪、鹭埭溪、崎沟溪、北站排洪渠设置补水点。共新建DN200、DN250、DN300、DN400、DN600、DN1400、DN1600补水压力管约8664米,配套建设顶管工作井、顶管接收井、阀门井、排气井等共121座、新建球墨铸铁蝶阀和球墨铸铁闸阀共32个、新建COD(化学需氧量)探测器7套、现状路面破除及恢复、现状绿化带破除及恢复。1、补水主干管:设计起点-鹭埭溪段采用DN1600共5082米;鹭埭溪-终点段采用DN1400共1955米。2、补水支管:北站排洪渠、华大排洪渠补水管管径DN600共661米,鹭埭溪、东林排洪渠补水管管径DN400共760米,崎沟溪、天马溪补水管管径DN300共68米,下蔡排洪渠补水管管径DN250共16米,绿化浇灌预留DN200共122米 。

2.1.3.投资总额:人民币 9258.97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7818.15 万元。

2.1.4.最高投标报价限价:设计费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 182.82万 元,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勘察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 / 元。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2.2.2.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

2.2.3.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配合预算编制单位进行设计答疑、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技术规范并配合业主进行前期手续办理、施工招标,及后续施工全过程服务 。

2.2.4.内容:

(1)设计内容: ①本工程的补水工程、管道附属设施工程、结构工程、现状管线保护工程、路面修复工程及其他专业的工程设计及投资估算、概算文件、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技术规范;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及与相关部门的设计编制、协调、汇报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补水工程、管道附属设施工程、结构工程、现状管线保护工程、路面修复工程及其他 专业工程。

(2)工程勘察内容: / 。

2.2.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的范围和内容:包括/。

2.2.6.标段划分: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

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0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

3.5.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的所有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招标人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 个标段。

3.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7.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招标项目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项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天上午 09时00分00秒 至 12时00分00秒 ,下午 14时00分00秒 至 18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采用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 打开。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7. 定标方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法:直接票决法。

8.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8.1.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手续 。

8.2.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方式: 可以使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其中之一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8.3.投标保证金递交的金额: 3万元 。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联合投标的,投标文件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CA证书加密并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开标时由上传此投标文件的单位CA证书解密。

9.2.逾期递交至指定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10.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as.xm.gov.cn/) 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厦门市****

邮编: 361024

电话: ****

传真: 无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三期F05栋19-21楼

邮编: 361021

电话: ****

传真: 无

联系人: 张聪辉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120.41.36.88:9101/xmjy/

联系电话: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 厦门市****

联系电话: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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