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第六中心小学危房加固修缮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时间:****
仓山区第六中心小学危房加固修缮项目(施工)
答疑及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补充、修改及澄清:
一、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改为:**** 09:10:00。
2、招标公告第1条招标条件中 建设单位为点击登录查看 更改为 建设单位为福州市仓山区第六中心小学 。
3、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中增加:34.2.21根据《福州市****
4、招标文件第 4 章第1节专用合同条款12.4.4(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中: 承包人支取工程款时应向发包人提交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 更改为 承包人支取工程款时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工程款由发包人审核,建设单位审批后支付。
二、招标文件答疑澄清部分
问题1:本项目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其相关证件,投标时是否可以不用提供,待中标后再提供或在施工过程中再向发包人申请
答:投标人投标时无需提供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其相关证件,待中标后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人审核。
问题2:请问十九、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中允许免缴投标保证金第 种情形,这边要填写第几种形式
答:符合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未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 情形的投标人填写免缴投标保证金第c种情形。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做相应调整。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