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施工比选公告
2025年南木林县"希望小屋"建设项目
一、 招标条件
本工程2025年南木林县"希望小屋"建设项目按照《"希望小屋"建设执行标准(试行)》以及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青联发起"希望小屋"儿童关爱项目的精神进行建设,建设单位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山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捐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经南群党组纪要(2025)7号通过,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南木林县"希望小屋"建设项目。
(二) 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
设 内容 | 为 |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该项目共划分为1标段,建 |
南木林县****
(三)建设地点:
星村)、艾玛乡(吉热村)。
(四)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山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捐助资金。
(五)质量要求: 合格
(六)工 期: 60 日历天
三、 项目内容
按照《"希望小屋"儿童关爱项目工作执行手册(试行)》项目总投资6万元,全部为孩子学习生活环境。《"希望小屋"建设执行标准(试行)》及南木林县2025年"希望小屋"项目建设工程汇总表相关要求有效改善困境家庭。
四、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本项目实施的相关资质及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具备良好的经营信誉、财务状况;
(四)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承诺书
(五)在日喀则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五、比选文件要求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和不良执业记录;
(四)具备类似业绩证明文件及比选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五)相关比选文件需逐页加盖公司公章并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六、 比选公告期限及比选文件递交
(一)比选公告期限: ****至****
(二) 比选文件递交: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18:30前将比选文件提交至南木林县政府大楼(109室)。
七、 比选评审
(一)比选时间: 待定
(二)比选地点: 南木林县政府大楼(105室)
(三)评审方式: 结合各单位的投标文件,采取综合评分方式进行比选,得分高者中标。
八、 结果公示
比选结果将在评审结束后在南木林发布进行公示。
九、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点击登录查看(南木林县政府大楼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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