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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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樊十二号路(鏖战岗路-汉江北路)道路工程等三个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单位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樊十二号路(鏖战岗路-汉江北路)道路工程等三个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单位(项目名称)已由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汉江北路北延伸段(大力大道一樊十二号路)道路工程(****-04-01-714525)、周仓路(大力大道-樊十二号路)新建道路工程(****-04-01-466414)、樊十二号路(鏖战岗路一汉江北路)道路工程(****-04-01-22497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高新区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襄阳市高新区 建设规模:(1)汉江北路北延伸段(大力大道一樊十二号路)道路工程,长1030米、宽40米,含道路、交通、排水、照明、电力、通信、绿化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6200万元。(2)周仓路(大力大道-樊十二号路)新建道路工程,城市****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汉江北路北延伸段(大力大道一樊十二号路)道路工程、周仓路(大力大道-樊十二号路)新建道路工程、樊十二号路(鏖战岗路一汉江北路)道路工程三个项目的可研、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编制。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00元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
2.6其他: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省和行业勘察、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需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并获得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至****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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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