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白沙黎族自治县白沙水库、查苗水库安全鉴定工作,现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开选取白沙黎族自治县白沙水库、查苗水库安全鉴定工作单位。具体内容如下:
白沙黎族自治县白沙水库、查苗水库安全鉴定。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号)、《水利部关于印发坝高小于15米的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水运管〔2021〕6号)文件要求,坝高15m以上或库容100万m3以上水库的大坝,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6~10年进行一次;库容10万(含)~100万立方米(不含)且坝高小于15米(不含)的水库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完成,未竣工验收的应在蓄水验收或投入使用后5年内完成,以后应每10年内完成一次。
本次安全鉴定工作为白沙黎族自治县****
(一)报名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如已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具有工程项目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的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且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两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企业;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结果为准。
(二)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近三个月内相关信用、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等信息查询网截图或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年来主要业绩;
5.密封报价函。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0万元。
审查各报名单位提供选取响应文件及报价函等符合要求后,综合考虑各报名单位资质、业绩、技术力量、报价等因素,采取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选基准价,最终选出一名报价相对接近评选基准价的相对低价且综合能力强的单位作为本项目工作单位。
(一)本项目严禁恶意报价、扰乱建筑市场等行为,一经发现,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列入行业黑名单;
(二)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选取;
(三)参加报名单位未达到1:3比例或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单位的比例未达到1:3,则取消本次选取活动;
(四)报名时请提供密封报价函(明确报价金额并列明报价计取方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资信证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单位相关咨询业绩的依据等,以上提供资料须加盖公章。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单位通过现场提交材料方式送到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桥南路11号4楼,报名期限自****起至****止(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项目公开竞标选取活动。
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